圖:1919年,台灣總督府完工,象徵日本在台統治進入穩固階段
1915年的「西來庵事件」是台灣人民大規模武裝抗日的最後一擊,此後,武裝抗日運動趨於沉寂。
繼之而起的是1920年代蓬勃興起的非武裝抗日社會運動。
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奧匈、蘇俄、鄂圖曼土耳其等帝國紛紛瓦解,許多新興的民族國家獲得獨立。
美國總統威爾遜提出「民族自決」的口號,這股思潮席捲全世界。
1919年3月1日,日本統治下的朝鮮爆發了人民追求獨立的「萬歲事件」(又稱「三一事件」),
在日本軍警鎮壓下,造成數千人死亡。同年,5月4日,中國代表因在「巴黎和會」中簽署有損中國主權
的屈辱條約,消息傳出,憤怒的中國青年發起「五四運動」。戰後的日本社會,亦掀起一股追求自由民主的風潮,
進入「大正民主時期」。在東京的台灣留學生及知識菁英,受到這些事件及思潮
的刺激,也開始關切台灣處於日本殖民地的命運。
圖:蔡惠如
1920年1月,在蔡惠如的奔走下,東京的台灣社團擴大組織,成立「台灣新民會」,由林獻堂出任
會長,蔡惠如擔任副會長。
東京地區的台灣留學生菁英紛紛加入這一社團。
「台灣新民會」成立後,立即決定了三項行動方針:
一.為增進台灣人的幸福,推行台灣統治的改革運動。
二.為廣泛宣傳新民會的主張,並啟發島民及爭取同志,發
行機關雜誌(註1)。
三.與中國同志取得連繫。
其中的第一項,即是後來推動的「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
在當時在「民族自決」的風潮下,台灣的知識菁英,為何卻選擇議會路線,而不是像朝鮮人民追求獨立的革命路線呢?
這是因為台灣與朝鮮的現實條件差異所致。當時朝鮮剛被日本併吞(1910年)不久,
仍處於強烈的反抗階段,朝鮮人民不惜流血武力反抗,而台灣已被日本統治四分之一世紀,
初期的武力反抗都遭到鎮壓,日本殖民統治已穩固。此外,朝鮮半島
與中國大陸土地相連,朝鮮人民武裝抗日失利時,可逃往中國躲避,
而台灣孤懸海上,退無可退,武力反抗的形勢與條件相對不利。
圖:林獻堂
日本統治台灣的前期,台灣知識份子多懷有濃厚的祖國意識,出身台中霧峰望族的林獻堂即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1907年,
林獻堂在日本奈良的旅館,與中國保皇黨領袖之一的梁啟超不期而遇,兩人雖然語言不通,
以筆交談,卻相談甚歡。後來,梁啟超受林獻堂之邀,於1911年來台訪問。
梁啟超的政治立場屬於「守保的改良主義」,主張「君主立憲」,進行漸進式的改革,
反對當時孫中山領導的革命路線。他認為若推翻中國數千年的帝制,則中國的情勢會演變成
1789年大革命之後的法國,將歷經長期動亂之後才能恢復平靜。因此,他主張採漸近式的
政治改革。
關於如何爭取台灣人自由的問題。梁啟超向林獻堂告誡說:「中國在今後三十年,
斷無能力幫助台灣人爭取自由。故台灣同胞切勿輕舉妄動,而作無謂的犧牲。
最好仿傚愛爾蘭人對付英國人之手段,
厚結日本中央政界之顯要,以牽制台灣總督府之政治,使其不敢過份壓迫台灣人。」
他建議採取漸進改革的方式,以期最終取得台灣自治的地位。
林獻堂吸收了梁啟超改良主義的精神,成為從事政治社會運動的指導原則,
即儘量不挑戰日本殖民當局的禁忌,而採取柔性溫和的改革路線,以爭取台灣人民的權益。
衡諸當時台灣的政治現狀,這種保守的路線,或許是不得不然的選擇,
而且也符合林獻堂出身於大地主資產階級的背景。基本上,台灣的地主
及資產階級,雖然不滿日本人的民族壓迫,但其本身擁有較佳的經濟及社會地位,
因此自然較傾向於走漸進改革路線,而排斥激進的革命路線。
1918年起,林獻堂領導「六三法撤廢運動」,
要求日本政府廢除充滿殖民主義的《六三法》,而成為當時從事民族運動領導人。
圖:林呈祿
「新民會」成立後,核心人物之一的林呈祿認為《六三法》雖然是惡法,但它的存在,
等於是日本政府間接承認台灣的特殊性,倘若廢除《六三法》,使台灣與日本內地
實施相同的法律,反而否定了台灣的特殊性,終將導致台灣人喪失民族性,完全被同化
成日本人。
因此林呈祿主張,台灣人反抗的重點不在於撤廢《六三法》,而是必須設立「台灣議會」,使
之制定適用於台灣民情的法律。
這一主張隱含「台灣自治」的精神,獲得東京台灣留學生的支持。這種
議會路線,也與林獻堂的理念契合。於是「新民會」以「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
取代「六三法撤廢運動」,成為民族運動的努力方向。
1921年1月30日,由林獻堂等178人連署,其中以東京台灣留學生為主體,第一次向日本帝國議會正式提出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書」,遭到「不採擇」(不採納)的結果。
雖然請願沒有成功,但消息傳回台灣,卻鼓舞了台灣的知識份子。而當時台灣總督為文人出身的田健治郎,主張
「內地延長主義」,強調「同化主義」,希望逐步消弭台、日之間的差別待遇。
為了緩和台灣人的情緒,台
灣總督府在1921年6月份公布《台灣總督府評議會官制》,設置評議員25名,遴聘總督府高級官員7名、
日本人9名、台灣人9名擔任,以做為台灣總督施政的資詢機構。當時任命辜顯榮、林熊徵等士紳出任評議員
,而總督府亦遴選林獻堂為評議員,加以籠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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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台灣議會設置請願活動在東京受到台灣留學生的歡迎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並沒有因此而緩和。
1921年10月17日,在蔣渭水等人奔走下,
「台灣文化協會」成立,以林獻堂為會長,成為台灣島內第一個結合台灣知識菁英的社會團體,
更積極地在島內推動議會設置請願活動。1922年2月,台灣請願代表再次出現東京街頭,展開第二次
遊行請願。
總督府對於林獻堂積極推動議會設置請願運動感到不滿,在第二次請願運動之後,隨即展開施壓,
由台灣總督親自出面召見林獻堂等請願幹部,提出嚴重警告:「日本政府絕不容許設置台灣議會」,
同時透過台灣銀行催討林獻堂向台銀的貸款。
當時因經濟不景氣,穀價大跌,霧峰林家租收大減,又遭銀行催討貸款,林獻堂倍感壓力沈重,於是
聲明退出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並且主張「台灣文化協會」以從事文化啟蒙為主,勿涉入政治活動,
以免引起總督府的干涉與鎮壓。
林獻堂退出請願運動,引起台灣知識份子及東京台灣留學生的不滿,在《台灣青年》撰文批評,
林獻堂的聲望一時受挫。
圖:蔣渭水
林獻堂退出後,並沒有使議會請願運動遭到挫折。
蔣渭水等人更覺得需設立一專責機構,
來長期推動台灣議會設置運動,
於是與石煥長、蔡培火等人籌組「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以做為推動請願運動的常設機構。
就在籌備完成,即將成立之際,總督府卻依《治安警察法》,以危害社會公安為名,下令禁止成立這一社團。
1923年2月,請願代表蔣渭水、蔡培火、陳逢源抵達東京,展開第三次請願宣傳活動,當時在千葉縣學習飛行的台灣
第一位飛行員謝文達駕駛飛機從東京上空投下請願宣傳單,引起了日本媒體的注意,「島民大舉上京,要求台灣自治
並開設台灣議會」的斗大標題出現於報紙。
蔣渭水等人與東京的林呈祿、鄭崧筠、蔡惠如會合討論後,決定將在台
灣被禁止成立的「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改向東京早稻田警署申請,結果獲准在東京成立。
蔣渭水等人返台後,利用文化協會演講活動,積極招攬聽眾加入「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
總督府展開反制,鼓動親日的士紳於1923年11月組織成立「公益會」,
以辜顯榮為會長,林熊徵為副會長,由「公益會」出面反對「台灣文化協會」及台
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但收效不大。
台灣總督府對於蔣渭水等人規避本島法令,改在東京申請成立「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更感到憤懣,為壓制「台
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終於在1923年12月16日採取行動,以違反《治安警察法》為名,展開全島大逮捕,當天
被收押41人,包括蔣渭水、王敏川、蔡式穀、石煥長、林幼春、蔡惠如、賴和、、蔡培火、陳逢源等主要請願運
動幹部;林呈祿、鄭松崧人在東京,未遭逮捕,但亦遭到起訴。由於涉案人數眾多,社會氣氛緊張,一時人心惶惶。
這一事件,史稱「治警事件」。
圖:治警事件受刑人出獄合影紀念
1924年8月18,一審判決,審理法官堀田真猿基於良知,將全部被告都判決無罪。
他在判決書中寫道:
「我相信被告所說的話,是三百萬台灣島民向日本帝國所要說的。在尊重彼等人格,
並為日台人之間的融合起見,
非故意無視台灣的施政方針,蓋以法規為根據而公平審理者也。」
檢察官不服,提出上訴。最後判決結果,蔣渭水等13人被判有罪。蔣渭水判四個月徒到刑,
蔡惠如、林呈祿、石煥長、
林幼春、陳逢源各有期徒刑三個月,其餘6人判罰金一百圓。
「治警事件」是1920年代台灣政治社會運動重要的里程碑之一。這次件事,不但沒有打擊
台灣人的士氣,反而激起同仇
敵慨的心理。六名請願幹部入獄時,名眾夾道歡送,出獄時則大燃鞭炮相迎。
「治警事件」使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的主要幹部都涉案,這時原本已退出活動的林獻堂
再次挺身而出,繼續領導請願活動
。1925年1月30日,林獻堂、楊肇嘉、邱德金、葉榮鐘等4人為請願委員在東京提出第四次請願。
同年7月,又提出第
五次請願。總督府則動員「公益會」由辜顯榮於6月份舉行「有力者大會」(全島有志者大會),
發表宣言,反對台灣議
會設置請願運動,認為這只是一小部份不滿台灣現狀的人的妄為空想。林獻堂等人則出面在
台北、台中、台南另外舉行「全島無力者大會」展開回擊。
從1925年起,第六至八次的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仍然每年舉辦連署,
向日本帝國議會提出請願書,雖然都遭到拒
絕的命運,但簽署人數持續成長,在1926至1927年間,達到最高峰。此後,
因台灣知識菁英對於政治社會運動路線出
現分歧,導致「台灣文化協會」的分裂,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就由盛而衰了。
1928年4月,第九次請願時,台灣的議會請願代表遭受東京地區左派台灣學生的抵制及阻撓,
左派知識菁英對於認為請願運動是「哀願叩頭式的請願方式」、
「無異是承認並加強資本主義與帝國主義」、「絕不可能達成解放台灣的目的」。
1920年代末期至1930年,台灣的政治社會運動已明顯地趨向兩極,一
是激進的左派,由台灣共產黨影響下,主張激進革命路線;另一是保守的右派,由林獻堂領導下,主張溫和的議
會改革路線。彼此勢同水火,相互攻訐。屬於中間派的蔣渭水批評激進左派是「小兒病」(輕率
躁進),保
守的右派得了「衰老症」(退縮妥協),呼籲彼此合作,喊出了1920年代台灣政治運動中最著名的一句經
典口號:「同胞須團結,團結真有力。」
台灣左派知識菁英的激進路線,正逢日本興起的極右派軍國主義,因而遭到無情的鎮壓。1929年2月,
「台灣農民組合」
遭到「二一二大檢舉」,組織幾乎瓦解。1931年2月18日,「台灣
民眾黨」通過新的黨綱時,日警隨即展開逮捕行動,遭到勒令解散的命運;6月,「台灣共產黨」遭到日警破獲,
領導幹部或入獄或逃亡,左傾「新文協」亦名存實亡。
最後只剩下1930年7月成立的「台灣地方自治聯盟」,在林獻堂領導下,
仍持續進行溫和的議會設置請願活動。然而在「九一八事變」(1931年)之後,日本軍國主義氣焰日熾,政治氣氛趨於嚴厲。
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已事不可為,1934年2月6日第十五次請願結束之後,同年9月,林獻堂發表《請願運動停止聲明書》,
持續14年的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至此正式劃下了句點。
日期:2008.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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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後來創刊《台灣青年月刊》,成為《台灣民報》的前身,
詳見第0551篇旅記-日本殖民統治下,台灣人唯一的言論機關-《台灣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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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台灣留學生歡迎台灣議會設置請願團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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