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的自然人文旅記(0571)

[歷史回想].1920年代「台灣農民組合運動」的回顧

Tony的自然人文旅記  
圖:南台灣的蔗園

台灣農民種植甘蔗的歷史悠久,從荷蘭時代(1624年)開始,殖民政府即鼓勵農民種植甘蔗, 成為重要的經濟作物。

在1650年前後,台灣每年砂糖輸出額多達七、八萬擔,主要輸往日本。 而日本自德川幕府時代以來,即向台灣進口砂糖。

晚清時期的1880年代,台灣砂糖出口達到高峰 ,每年約一百萬擔。後來受清法戰爭時法軍封鎖台灣及世界糖價下跌影響,出口略減。1895年, 日本占領台灣之初,台灣砂糖出口減少至七、八十萬擔。

當時日本國內每年需求砂糖約四百萬擔,而其國內生產僅八十萬擔,不足的數量皆仰賴進口。 日本領有台灣後,即注意到台灣的砂糖的生產潛力,台灣總督府於是以發展製糖業做為農業重點。 1900年,在總督府規劃下,募集一百萬圓資本,設立「台灣製糖株式會社」於台南縣橋仔頭庄, 建立了台灣最早的新式機械製糖工場。

1901年(明治34年),總督府聘請農學博士新渡戶稻造來台擔任殖產局長,擬定台灣糖業的改善 計劃。在新渡戶稻的主持下,引進新的甘蔗品種,並由總督府採獎勵措施以鼓勵設立大型的新 式製糖廠。

圖:台灣製糖株式會社橋仔頭廠

1902年6月,總督府頒布《糖業獎勵規則》,積極發展糖業。

而日本自日俄戰爭後,國內資本 主義蓬勃發展,日本財團見台灣糖業有利可圖,紛紛來台投資設立新式製糖廠。

從1905年至1909年間 ,有鹽水港、新興、明治、東洋、林本源、新高、帝國等大型製糖廠在台灣設立。

台灣砂糖的產量隨著品種改良及新式製造技術的引進,產能發展迅速。日本領台之初,因戰禍關係, 台灣砂糖總產量曾銳滅至六十五萬擔,而領台三十年後,1929年,台灣砂糖總產量高達一千二百九十六 萬擔,已完全足夠供應日本國內的砂糖消費需求。而台灣的製糖會社所支配的耕地達20餘萬甲,約占 台灣總耕地的百分之十五。台灣蔗農約12萬戶。

當時新興的大型糖廠,幾乎都是由日本財團所掌控,而台灣原本歷史悠久的製糖業,是採用人 力或畜力的舊式糖廠,雖然經過改良,但仍然無法與新式的機械製糖競爭,紛紛被迫歇業,或被 新式糖廠所合併。從1910年代以後,舊式糖廠大約只佔總產量的百分之五而已。而新式製糖廠 當中,僅有「林本源」(板橋林家)及「新興」(高雄陳中和家族)這二家糖廠是台灣人所設 立而已。

第一次大戰期間(1914-1918),歐洲各國陷於戰亂,甜菜糖減產,全世界砂糖供給不足,更給予 台灣糖業發展的大好時機,成為製糖會社的黃金時代,當時有的製糖會社一年可賺一個資本額 ,甚至兩個資本額。

然而,最底層的蔗農並沒有享受到這樣的利潤。財團掌控的製糖會社壟斷了台灣的糖業,台灣蔗農或受雇於糖廠, 成為農工,或者與會社簽定嚴苛的供貨合約。由於收購條件嚴苛,蔗農備受製糖會社的壓榨 ,受到極不公平的剝削。當時流傳一句俗語:「第一憨,種甘蔗給會社磅」,傳神地表達了蔗農的辛 酸與無奈(註1)。

圖:台灣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1920年代台灣的農民運動由蔗農所發動,即是源於這樣的經濟社會背景。

1921年,「台灣文化協會」 成立後,積極巡回全台舉辦演講,以啟迪民智。當時蔗農受到思想啟蒙,開始關心自身的權益。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歐洲各國產能逐漸復甦,日本經濟不再受惠於歐戰,反而面臨了 蕭條的窘境。1923年9月1日,日本發生關東大地震,災情慘重,隨之引發金融危機, 台灣的糖廠雖受波及,但由於糖廠控制甘蔗的交易價格及條件,因此受到影響並不大 ,反而是蔗農承受經濟蕭條的苦果。

同一時期,台灣由於蓬萊米研發成功,產量提升,稻農的收入獲得改善,相形之下, 蔗農的處境愈為艱辛,更造成蔗農的不滿情緒。

1925年,台灣最早的蔗農組織「鳳山小作人(佃農)組合」正式成立。當時由於「高雄新興製糖會社」 要求佃農歸還土地註2,引發農民不滿, 黃石順等人於5月23日成立「鳳山小作人(佃農)組合」, 推舉簡吉為組合長。

圖:農民組合的領導人-簡吉(左)、李應章(右)

台灣農民運動的里程碑則是1925年發生的「二林蔗農事件」。

這個事件導因於1923年的蔗農 請願事件。

1923年,「林本源製糖株式會社」對於所屬二林、大城、沙山、竹塘四庄的甘蔗蒐購價格,低於 鄰近的「台灣明治製糖株式會社」對其蔗農的購買價格,每千斤低八角圓,不當獲利二十萬圓。

當時二千多名蔗農出面向台中州知事及總督府殖產局提出陳請書,事後只獲得了些許的額外補助。 然而這次的經驗,使農民自覺須組織起來,才能向製糖會社爭取自身應有的權益。

於是在當地知識份子李應章等人努力下,1925年1月1日,二林地區的蔗農召開蔗農大會, 決議成立蔗農組織,同年6月28日,成立「二林蔗農組 合」註3

10月6日,「二林蔗農組合」向「林本源製糖株式會社」交涉,提出五項要求:
一. 甘蔗收割前公布收購價格。
二. 肥料任由蔗農自由購買。
三. 會社與蔗農協定甘蔗收購價格。
四. 甘蔗過磅應會同蔗農代表。
五. 會社應公布肥料分析表。

蔗農組合代表要求會社必須答應,才能進行收割,而會社態度強硬,不同意這些條件, 雙方不歡而散。

10月22日,會社在警力保護下,強行採取甘蔗,結果與蔗農發生爭執,混亂中, 有蔗農奪下警員的佩刀,事件鬧大,蔗農一哄而散。次日,北斗郡警察百餘人前往二 林、沙山(彰化芳苑鄉)二庄,逮捕數十人,並逮捕蔗農組合幹部李應章、詹奕侯、 劉崧甫等人。最後經過二審判決, 25人有罪,組合領導幹部李應章判刑八個月 徒刑,詹奕侯、劉崧甫、陳萬勤六個月徒刑,史稱「二林蔗農事件」。

圖:「日本勞動總同盟」派出麻生久、布施辰治兩位律師來台為二林蔗農辯護

二林蔗農事件引起外界的矚目,也刺激了全島農民組合的產生。

當時,「日本勞動總同盟」 關切台灣蔗農的處境,派出麻生久、布施辰治兩位律師於1926年來台協助蔗農在法庭辯 護,他們在簡吉、趙港陪同下,遍訪全島各地,舉辦農民演講會。

1926年6月28日,在簡吉、趙港、黃石順倡議下,各地農民組合幹部齊集於鳳山,成立 全島性的「台灣農民組合」,由簡吉出任委員長。當時簡吉年僅23歲。

此後,台灣農民 組合運動蓬勃發展,至1928年底,擁有4個支部聯合會,全島會員超過3萬名,成為當 時發展最迅速的社運團體註4。 在1927至1928年間,由農民組合所指導的農民抗爭事件,高達四百二十餘件。

當時台灣的政治社會運動,面臨「左」、「右」分歧的路線之爭。右翼運動者注重 解決「民族壓迫」的問題(日本人壓迫台灣人),左翼運動者則注重解決「階級壓迫」的 問題(資本家壓迫工農無產階級)。

「鳳山小作人組合」的誕生、「二林蔗農事件」的爆發, 所牽涉到的製糖會社,一是「新興製糖會社」,一是「林本源製糖會社」,卻都是台灣資本家 所設立的糖廠,透露出蔗農被剝削的問題,本質並非民族問題,而是階級問題。 日本資本家固然剝削台灣農民的勞動利益,而台灣資本家也同樣剝削台灣的農民,甚至 有過之而無不及。

1927年以後,台灣的政治社會運動路線之爭,左派的影響力超過右派。這一年, 「台灣文化協會」正式分裂,由左派取得領導權,右派因而出走, 另外成立「台灣民眾黨」;而後來蔣渭水領導下的台灣民 眾黨,亦逐漸左傾,主張支援勞工及農民運動,引起黨內地主為主的右派不滿; 右派再次出走,另組「台灣地方自治聯盟」。

1927年以後的「台灣農民組合」逐漸左傾,漸從原先溫和的陳請、請願,而趨向大型的 示威抗議,以對抗製糖會社。農民組合的領導人簡吉、趙港更赴日與「日本勞動農民黨」 取得連繫,並請其派員來台指導農民運動,吸取日本社會主義及共產主義運動者的經驗。

1928年,「台灣共產黨」成立,由於日本政府視共黨組織為非法團體,台共只能祕密 活動,於是滲透加入「台灣文化協會」、「台灣農民組合」,而逐漸取得影響力。「台灣農民組合」 的中央委員簡吉、陳德興、趙港、陳崑崙等,都以個別身分加入台灣共產黨。1928年8月,台灣 農民組合通過支持台灣共產黨的決議。至此,「台灣農民組合」已被台共所掌控。

圖:「台灣農民組合」的領導者-坐在牛背上的簡吉

台灣農民組合日漸壯大,會員眾多,又逐漸左傾,使台灣總督府感受到威脅,而無法容忍 其繼續發展。

1929年2月12日,日警以違反 《治安警察法》為名,對全島各地農民組合本部、支部及幹部住宅,同步展開大搜索及逮 捕行動,史稱「二一二大檢舉」。農組重要幹部簡吉、楊春松、陳德興、侯朝宗、陳崑崙、 黃信國等人都遭判刑入獄。

曾負責「台灣農民組合」政治教育部的楊逵(原名楊貴)及婦女部的葉陶, 兩人在結婚前夕也遭到逮捕,兩人瀟灑面對,戲稱這是一趟「手銬腳鐐的官費蜜月旅行」。

經此打擊,農民組合各地支部幾乎陷於停擺,多數農民擔心遭到政治迫害,亦紛紛退出 農民組合,部份幹部則轉入地下抗爭。隨後,日本發動侵華戰爭,軍國主義抬頭,島內的 政治團體如「台灣文化協會」、「台灣民眾黨」陸續遭到解散,「台灣共產黨」的組織亦遭 破獲,謝雪紅等台共領導人被捕。1920年代蓬勃的社會運動終於在1931年趨於沉寂。

戰後,「台灣農民組合」的幹部再次活躍,然而這批左翼知識菁英卻不幸被捲入國共內戰的 漩渦裡。1949年4月,楊逵因撰寫《和平宣言》,被判刑12年。1950年2月,簡吉則因涉嫌 參加中共在台組織而遭到逮捕,判處死刑。

楊逵是農民組合的積極份子,也是日據時代著名的左翼作家,他的作 品《壓不扁的玫瑰花》,象徵著日本殖民統治下,台灣人不屈不撓的反抗精神,曾被入選為中學教科書 國文教材。簡吉死時,年僅47歲。他的兒子簡明仁,後來成為大眾電腦的董事長,也是 知名企業台塑集團董事長王永慶的女婿。

日本戰敗投降後,日本財團在台灣投資製糖會社,被政府以「日產」名義接收, 後來成立「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糖)。「台糖」因此成了擁有最多土地的國營企業。 在民國40年代至50年代初期,砂糖是台灣外銷的主力經濟產品,砂糖出口曾佔台灣外匯收入 的百分之七十四。「台糖」也成為當時大學畢業生最嚮往的金飯碗工作。

旅記日期:2008.04.14


圖:蔗農耕作的景象

註1:1905年的《糖業獎勵規則》, 規定指定區域的甘蔗必須賣給該區域的製糖會社,蔗農不得將甘蔗外運,亦不得將甘蔗轉 作其它用途。因此蔗農對於自己種植的甘蔗並沒有自由處分權。雖然甘 蔗的收購價格,法律規定由製糖會社及當地政府共同決定,實際上卻多由會社單獨決定, 蔗農無法異議。

糖廠的收購價格又根據甘蔗甜度分級而有不同價格,而甜度卻是由糖廠技師單方面決定。 蔗農將甘蔗論斤秤重賣給會社,會社收割時,往往將甜度較少的甘蔗尾部削去,以減輕磅秤 時的重量,造成蔗農收入減少。而糖廠秤磅也故意不精準,被人所詬病。例如,當時某次磅秤 甘蔗的結果,與蔗農的預估出入甚大,當場三名保正(里正)不相信,跳上甘蔗車要求糖廠重新 磅秤,結果重量卻只增加80台斤(約48公斤)而已。因此「三個保正八十斤」的笑話廣為流傳, 以嘲諷糖廠磅秤作弊行為。

註2: 高雄陳中和家族曾經召募從新竹來的五十餘名農民來佃耕其所有的七十甲農地,從來陳中和家 族想將這七十甲土地移轉給新興製糖株式會社(陳中和家族所有)直接經營,而要求農民歸還 土地。因而促成農民團結起來,組織「鳳山小作人(佃農)組合」(後改稱「鳳山農民組合」)。

註3:「二林蔗農組合」 選出李應章、劉崧甫、詹奕侯、詹仁華、蔡淵騰、王芽、謝日新、邱菊花、 曾明得、戴成等十人擔任理事。

註4: 台灣農民組合4個支部聯合會及支部如下:
新竹州支部聯合會-桃園、中壢、湖口、大湖、三義等支部。
台中州支部聯合會-大屯、大甲、彰化、員林、二林、中寮、竹山等支部。
台南州支部聯合會-曾文、下營、東石、斗六、虎尾、嘉義、小梅、麥寮、番社等支部。
高雄州支部聯合會-高雄、鳳山、屏東、潮州、內埔等支部。


[行旅照片]

大日本製糖株式會式糖廠及蔗田。

載運甘蔗的火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