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的自然人文旅記(0567)

戰後初期的台灣(二):白色恐怖與海外台獨運動

Tony的自然人文旅記
圖:共諜朱諶之被押赴馬場町刑場槍決(1950年6月10日)

(∼續上期
二二八事件在軍事鎮壓下,很快就平定了下來。

隨後,台灣警備司令部以清查戶口的名義, 進行「清鄉」計劃,徹底追查事件的相關者,造成社會一股恐怖的氣氛,許多台灣社會菁英因此而 遭到逮捕迫害,甚至殺害。註1

當時在中國大陸,國共正式爆發內戰,時局日益動盪,台灣警備司令部的「清鄉」行動, 更著重於肅清左翼份子。只要被懷疑有共黨背景或具有社會主義傾向的左派份子,紛紛遭到逮捕、拷問、監禁或殺害。

民國38年5月20日,台灣警備司令部宣在台灣地區戒嚴,從此展開長達三十八年的戒嚴令。同年12月7日, 中央政府遷台,為了防堵共產黨滲透台灣,先後頒布《懲治叛亂條例》、《檢肅匪諜條例》等法規。警備 與情治人員以「肅清匪諜」的名義,大肆逮捕及殺戮有共諜嫌疑的人士, 造成了1950年代前期的「白色恐怖」註2

白色恐怖期間,軍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高達二萬九千多件,受害人數約十四萬人,其中約八千人遭槍斃。 較值得注意的是,「二二八事件」時,遇害者以本省人居多,而白色恐怖的犧牲者, 則以外省人占了極高的比例。這是因為外省人與大陸有較深的淵源。當時大批外省人隨國民政府來台, 多想辦法與在大陸的親友取得通信及聯繫,情治單位擔心共諜藉由這種管道滲透或策動在台的親友加入共諜祕密組織。 因此往往經由信件檢查或密報檢舉,展開逮捕、拷問及刑逼,許多外省人被懷疑涉諜時, 由於在台無親族作保或社會關係網絡可查證的情況下,往往被屈打成招,造成無數的冤獄。

白色恐怖時期,由於內戰失敗的陰影,國民黨政府在強烈的恐共症及危機感的驅使下, 採取「寧可錯殺,也不願錯放任何匪諜」的政策,更造成許多無辜者受害。例如, 許多學生只因參加讀書會,討論馬列主義或社會主義思想等書籍,即被視為匪諜案處理 ;有的人只是參加演講會聽講,在簽名簿簽上自己的名字,後來卻發現演講者具共諜身分, 因而受到波及而入獄。有的人更因親友涉嫌共諜,因曾彼此聯絡或通信, 在情治人員嚴刑拷打下,被列入共諜名單,而無辜被判刑入獄,甚至遭到槍決。

白色恐怖期間,破獲的真正共諜組織,以蔡孝乾案件最具代表性。蔡孝乾是台灣彰化人, 曾留學上海,日治時期屬於台共成員。1928年,日警查緝共產黨員,蔡孝乾逃亡中國,進入江西瑞金, 加入中國共產黨。後來,成為唯一參加中共「長征」的台灣人。 1945年,蔡孝乾奉中共命令,返回台灣,建立中共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組織,1950年遭到逮捕, 向政府自新,供出中共在台組織名冊,造成四百多人被逮捕,使中共在台組織完全瓦解。

白色恐怖犧牲者-郭琇琮(1950.11.28) 白色恐怖犧牲者-李友邦將軍(1952.4.22)

圖:美軍第七艦隊協防台灣(1950)

二二八事件及隨後的白色恐怖,造成不少台灣菁英流亡海外,其中的左翼份子,基於社會主義的信仰,多選 擇投奔新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為解放台灣而努力,例如台共領導人謝雪紅、蘇新等人。

右翼份子則成立 反政府組織,尋求國外奧援,在海外從事台灣獨立運動。初期以廖文毅最為著名。

民國37年(1948)9月,廖文毅在香港組織「台灣再解放聯盟」,向聯合國遞交請願書,呼籲台灣應交由美 軍接管,並由公民投票決定台灣前途。民國39年(1950),廖文毅結合反對人士在東京成立「台灣民主獨 立黨」;民國45年(1956),在東京成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廖文毅被推舉為臨時大總統。

民國54年(1965),在政府策動下,廖文毅宣布放棄台獨立張,歸國向政府投誠,獲得特赦, 使海外台獨勢力受到不小的打擊註3。 後來,由於美國留學的台灣留學生漸多,海外台灣獨立運動的重心於是由日本轉移至美國。 民國59年(1970),「台灣獨立聯盟」成立於美國,總部設於紐約。戒嚴時期, 在海外支持台灣獨立或參與台獨活動的留學生,多被國民政府列為「黑名單」,禁止返回台灣, 造成許多台灣子弟長期滯留於海外,無法返回自己的故鄉註4

圖:雷震事件(1960)

國民政府遷都來台之後,根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凍結了《中華民國憲法》部份條文。 於是進入「戡亂戒嚴體制」,停止國會改選。

第一屆在大陸地區選出的立法委員、監察委員、 國民大會大表無限期延任,因而形成違反民主精神的「萬年國會」。直到民國82年(1993年), 資深民代才全數退職,國會全面改選。

戒嚴時期,較著名的反對運動是雷震籌組「中國民主黨」。雷震曾任國民黨要職,主張自由民主, 提出「反攻大陸無望論」的主張,批評政府假借「反攻大陸」之名,遲遲不肯實施憲政體制。 他與友人創辦《自由中國》雜誌,透過輿論督促政府實施民主改革。

後來,雷震與台籍菁英計劃組織「中國民主黨」,成立反對黨。不料,組黨前夕, 民國49年(1960年)9月,政府突然以「包庇匪諜」的罪名,逮捕雷震,並判處十年徒刑,史稱「雷震事件」。 直到民國75年(1986)9月,黨外人士不顧禁令,成立「民主進步黨」,當時國際社會密切注意國民黨政府對此的反應。 國民黨主席蔣經國終於做出決定,順應時代潮流,不予懲辦。次年,政府宣布解除戒嚴令, 台灣開始邁向民主改革的時代。
(∼待續

日期:2008.04.03


註1: 二二八事件發生後,當時從大陸來台的情治人員並不熟悉台灣的真實情況, 他們何以能夠效掌握台灣左翼知識菁英的名單,進行逮捕及殺害呢?作家吳濁流在 遺作《台灣連翹》一書中,揭露了背後隱藏的一段「台灣人迫害台灣人」的祕辛。

他指出,一些戰後從中國大陸歸來的台灣人(被稱為「半山」),不但沒有向台灣人 告知當時中國的實際政治情況,反而為私人的利益而出賣本省人,向國民政府的情治單位 提供台籍菁英名單,藉此消滅異己,減少政治對手,以求個人的飛黃騰達。在《台灣連翹》 這本書中,吳濁流直接點名了一些台灣人政客,但由於這些人在當時都還擔任政府要職, 因此吳濁流生前交待,要等十年或二十年以後才能公布此書內容,以免遭到報復。

在那個時代,還是有一些具有良知的「半山」,極力營救台籍菁英。例如丘念台(丘逢甲之子) 積極救援台籍菁言,並向政府諫言,釋放政治思想犯。例如李萬居,極力倡導自由民主的理論, 並透過公論報,執義批評時政,因此受到種種迫害,卻始終不曾屈服。

註2: 「白色恐怖」,一詞起源於法國大革命,指法國東南部地區的保皇黨人(白色是法國皇室 的代表色)在1795和1799年時對革命黨人進行的報復殺戮。1917年,俄國革命爆發內戰, 反共的俄國「白軍」與布爾什維克(共黨革命初期的一個派別)的「紅軍」交戰。 當時,布爾什維克用「白色恐怖」一詞來形容白軍殺戮共產黨人的殘酷手段。後世於 是以「白色恐怖」來形容各國政府對於左翼份子的鎮壓與迫害行動。

註3:廖文毅出身於雲林西螺的望族, 政府為策反廖文毅放棄台獨運動,凍結其在台資產,並以親友生命安危要脅,終於迫使 廖文毅返國投誠。廖文毅回到台灣後,獲得蔣介石特赦,並被任命為曾文水庫建設委員 會副主任委員,從此未再公開活動及發表任何言論,直到終老。

註4:直到民國76(1987年)解除戒嚴後, 國內歷經民主化浪潮,政府取消海外黑名單,並廢除刑法100條「意圖叛亂者」的規定, 將「主張台灣獨立」視為是言論自由,而非叛亂行為。海外台獨運動的體制外行動才告平息, 許多台獨異議份子選擇返回台灣,並參與公職選舉,進行體制內的民主競爭。

至於台灣島內的台灣獨立言論,始於民國66年(1977年)8月,「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 對外發表「人權宣言」,要求國際社會促成台灣人民獨立與自由的願望,這是台灣島內首 次以團體名義發表關於台灣獨立的理念。由於「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是國際性的宗教組織 ,深受國外媒體矚目,因此並沒有遭受到政治性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