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的自然人文旅记(0534)

[台北中和].国立台湾图书馆.被消费的“八二三炮战纪念碑”

Tony的自然人文旅记  

图:国立台湾图书馆

国立台湾图书馆,位于台北县中和市四号公园,距离捷运南势角线“永安市场站”约只有200公尺远, 步行约5分钟而已。中和向来给人一种拥挤及缺乏绿地的印象, 而没想到在捷运站附近竟拥有一座三万坪的公园绿地及国家级的图书馆,让人感到惊喜与羡慕。

国立台湾图书馆,前身是“国立中央图书馆台湾分馆”。这座图书馆的最大特色是它典藏了 大量日据时代的文献资料。这并不令人意外,因为它的前身是日据时代的“台湾总督府图书馆”。

台湾总督府图书馆的成立,可追溯至明治34年(1901年),台北城内淡水馆成立“私立台湾文库”, 藏书约5800册,是台湾第一家公共图书馆。大正4年(1915年),台湾总督府正式成立总督府图书馆, 接收“私立台湾文库”的藏书。台湾总督府图书馆的位置就在今日总统府后方的国防部博爱大楼。 自成立后,至昭和13年(1938年)时,藏书已达16万4800册。

二次大战末期,1945年5月,美军轰炸台湾总督府,邻近总督府的这栋图书馆亦遭轰炸而全毁。 所幸当时重要的藏书已事先疏散至郊区,而未焚于战火。

台湾光复后,台湾总督府几度更名,从“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图书馆”、“台湾省立台北图书馆”、 “国立中央图书馆台湾分馆”至“国立台湾图书馆”,最后迁建新馆于台北县的中和市。

这是我第一次来到中和的国立台湾图书馆找资料,有点像刘佬佬逛大观园,只先大略浏览图书及熟悉 环境及设施而已。至于馆内设施,国立台湾图书馆的网站已有详述,无需于此赘述。今日所以想写 这篇旅记,主要是为了中和四号公园内的一座八二三炮战纪念碑。

台湾总督府图书馆(1915年),1945年毁于美军轰炸。 国防部博爱大楼(现址)。


国立台湾图书馆标志。 国立台湾图书馆大门。

国立台湾图书馆。 国立台湾图书馆。

图:八二三台海战役胜利纪念碑

中和四号公园,原命名“中和公园”,后来改名为“八二三纪念公园”,公园的一角竖立了 一座“八二三炮战”纪念碑。

八二三炮战发生于民国47年(1958年),地点在金门,今日的金门也设有八二三炮战纪念碑, 怎么台北县的中和市的公园内也设置了一座纪念碑呢?颇引起我的好奇。

后来查资料,才得知原来前中和市市长吕芳烟,在民国47年八二三炮战期间,刚好在金门服役,亲身见证了 这场战争。后来,他在民国81年(1992年)成立了“中华民国八二三台海战役战友总会”,担任理事长, 积极为当年参加炮战的义务役士兵争取权益,后来立法院通过法案,使这些义务役士兵取得荣民证,能与志 愿役的官兵一样,都能享荣民退伍后的权益与福利。

吕芳烟担任中和市长的期间,在中和公园建立了这座八二三炮战纪念碑,并将中和公园更名为“八二三纪念公园”。 纪念碑的基座像一座碉堡掩体,底处有四方形的基座,正面刻有纪念碑文。纪念碑的主体则是由混凝土铸造的 纪念石柱,形似两把指向天际的擎天利刃。两根纪念石柱,一柱写着“八二三台海战役胜利纪念碑”,另一柱 写着“总会理事长吕芳烟敬题”及落款年月日。

我来到纪念碑的底座,浏览八二三炮战的纪念文,纪念文详述炮战始末及这一战役对台湾稳定台海局势的 贡献与影响。基座两侧墙面则各有一幅浮雕图绘,一幅描绘当时我军英勇发炮反击的情景,另一幅呈现 国军士兵冒着炮火在料罗湾抢滩运补的惊险场景,生动呈现八二三炮战的场景。

在44天的炮战期间,共军炮火滥射,小小金门岛群,竟承受了47万发炮弹炸射,可想像当时战火炽烈的程度。 而国军英勇反击,共击毁了共军战炮297门,摧毁97处共军阵地,击沈共军机帆船81艘。最后,共军无法得逞, 只好结束这场战役。

八二三炮战时,国军反炮击作战(浮雕) 八二三炮战时,国军反封锁抢滩运补(浮雕)


图:八二三台海战役胜利纪念碑背墙的芳名录

绕到纪念碑文的背后,背墙的墙面右左侧各刻着四个大字,右为“出生入死”,左为“保国卫民”,中间 则有一排排的人名。

乍见时,猜想中间应是刻着八二三炮战有功或阵亡的将士名字,仔细看才惊讶发现,墙面原来是 刻着“中华民国八二三战役战友总会及各县市理事长芳名录”,各县市理事长的职衔及大名,一一名列于纪念碑墙, 令人感到错愕。

纪念八二三台海战役的纪念碑,无论碑文或碑墙上完全没有提及参与此次战争的将官兵姓名,例如在炮战初期殉职的 战地副司令官吉星文将军,或率军驻守小金门抵御共军炮火的郝柏村师长,或当时英勇死战的国军士官兵, 反而是“八二三战友会”总会及各各县市分会的理事长的芳名一一留存于纪念碑上。

见此情景,不禁感慨良深。虽然我肯定“八二三战友会”为争取八二三官兵争取权益所做的努力与付出, 或许这些理事长们也都曾参与这场炮战,功在国家,但八二三炮战纪念碑的主体是事件的本身,该被纪念的 是当时打胜这场战役,有功或牺牲的将士们,而不是立碑的官方或任何民间团体的主事者。

立碑主事者并非不可留名于纪念碑,例如,于碑文落款处署名,自是合情合理,然而我看到的却是 纪念碑的石柱以极大比例的字体,大剌刺地刻着“八二三战友会”总会理事长的大名,而纪念碑的背墙 则刻满战友会各县事理事长的芳名,岂不令人觉得错愕?

私人团体若在私人土地立纪念碑,则如何设计,纯是个人自由,外人有何立场可批评?但倘若纪念碑设于公共场所, 且由官方背书立碑,则纪念碑属于共公领域的范畴,立碑主事岂可被私心蒙蔽?而读碑的游客岂可不辨 其情真伪。

我一向不愿轻易臧否政时,因为评论容易,力行则难,所以不应以三言两句闲语来抹煞别人的努力与用心。 “八二三战友会”为昔日战友谋求权益,经多年游说奔走,终使立法院通过法案,使八二三炮战期间为国牺牲的义务役士官 兵获得国家的照顾及抚恤,并为八二三战役立碑纪念,其努力自应得到肯定,岂能以纪念碑设计些许失当而轻率评批?因此我对于纪念碑 设计良莠与否,碑质、碑文内容得宜与否,皆能抱持宽容态度,给予肯定。然而主事者自留芳名于纪念碑之事,则与努力付出与否无关, 纯是心态问题,则不得不直言指正。

八二三炮战纪念碑竖立于台北县中和市立公园,将永久留传于后世,倘若主其事者,私心欲将一己之名依附于纪念碑 ,以流传后世,则操作不可不慎;否则虽然名列纪念碑,亦可能成为永垂不朽的笑柄。

至于“八二三战友会”各县市理事长热心于公益,会员必当感念其功绩,日后或许会有人倡议兴建一座 “中华民国八二三战役战友总会及各县市理事长”纪念碑,以表追怀之情;届时,各理事长芳名刻列于 纪念碑上,名与符相实,则谁会曰不宜呢?

旅游日期:200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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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八二三战役战友总会及各县市理事长芳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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