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蠹(五)

韓非子

Tony私藏的古文觀止

五蠹,就是五種蛀蟲,韓非子認為學者(儒者)、言談著(縱橫家)、帶劍者(俠客)、患御者(害怕戰爭當兵的人) 、商工之民是擾亂法治的五種人。 本篇是韓非重要的一篇文章,據《史記》記載,秦王讀到這篇文章時,慨嘆說:「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這篇文 章強調法治的重要性,以及時代的不同,治理的方式亦不同,反對儒家的崇古(法先王、講仁義),而強調重賞嚴刑的重要性。

(∼續前篇
儒以文亂法(儒家學者以其學說來擾亂法律), 俠以武犯禁(俠客用武力來挑戰法禁),而人主兼禮之, 此所以亂也。夫離法(違背法律)者罪,而諸先生以 文學取(被人主錄用); 犯罪者誅,而群俠以私劍養(以私人武力被蓄養)。 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誅,上之所養也。法、取、上、下(法令、錄用、君主、官吏), 四相反也,而無所定(四方面的做法相抵觸,而沒有明確的標準), 雖有十黃帝,不能治也。故行仁義者非所譽(不應當被稱讚), 譽之則害功(功業)。 工文學者非所用,用之則亂法。楚有直躬(人名,可能是韓非子虛擬的人物,表示 正直的人),其父竊羊而謁(稟告)之吏。 令尹曰:「殺之!(殺了直躬!)」, 以為直於君而曲於父(對國君盡忠,而對父親不孝), 報(審判)而罪之。以是觀之,夫君之直臣, 父之暴子也。人從君戰,三戰三北(背;逃跑)仲尼問其故, 對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養也(如果戰死就無法奉養老父)。」仲尼以 為孝,舉而上之(升官)。以是觀之, 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故令尹誅(以直躬不孝而殺之)姦不 上聞,仲尼賞而民易降北,上下之利,若是其異(相反)也。 而人主兼舉(讚揚)匹夫 之行,而求致社稷之福,必不幾(冀;必定是沒有希望的)矣。

古者,倉頡之作書(發明文字)也, 自環者謂之「私」(古代篆文的「私」字 就像環抱的形狀),背私謂之「公」(古代篆文的「公」字, 就像違背環抱的形狀)。公私之相背也,乃蒼頡固以知之矣( 蒼頡發明文字時,就知道私利與公利是相反,無法兼顧的)。 今以為同利者,不察(不仔細研究)之患也。 然則為匹夫計者,莫如修行義而習文學。行義修則見信,見信則受事(授事,任以政事); 文學習則為明師,為明師則顯榮:此匹夫之美也。然則無功而受事,無爵而顯榮,為政如此,則國必亂,主必危矣。 故不相容之事,不可兩立也。斬敵者受賞,而高慈惠之行(卻又讚美仁慈施恩的行為)。 拔城者受爵祿,而信兼愛之說(卻又相信兼愛的主張)。堅甲厲兵以 備難(防備危難), 而美薦紳之飾(卻又讚美文官的服飾;指重用文官)。 富國以農,距敵恃卒(軍人),貴文學之 士(卻又尊貴文學之士)。廢(不任用)敬 上畏法之民,而養遊俠私劍之屬(這一類的人物)。 舉行如此,治強不可得也。 國平養儒俠,難至用介士,所利非所用,所用非所利。是故服事者(服役者, 指從事耕戰的人)簡 其業(鬆懈荒廢其本業),而游學者(周遊 講學的人)日眾,是世之所以亂也。(∼待續


韓非(約前275年-前221年),為中國先秦法家的代表人物, 為韓國貴族子弟,他綜合了申不害、商鞅等人的法家思想,發展成為完整的理論。 韓非多次上書韓王,卻不為所用,憤而著《孤憤》、《五蠹》等篇,十餘萬言。 其後,秦王嬴政讀到韓非的文章,大為讚賞,於是以戰爭為要脅,逼韓非出使秦國。 韓非至秦國後,卻受李斯忌妒,向秦王進讒,陷韓非入獄,最後在獄中服毒自盡。

韓非子一書所談論的核心主題是「主道」(君主的統治術),這套學說成為秦統一 天下之後兩千年來帝王專制統治所奉行的法則。韓非的政治主張未必全然適用於 現代社會。而從文學的角度來看,《韓非子》一書,是中國文學的瑰寶。兩千多年前, 韓非竟已能寫出如此犀利深刻的議論文,其文章修辭語言精練,句法富於變化, 極具邏輯及分析力,又善於運用大量的歷史、傳說、典故、寓言以強化論證的說服 力及生動性。據《史記》記載,秦王贏政(秦始皇)看到韓非的《孤憤》、《五蠹》 文章時,慨嘆說:「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