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政要》納諫(節選)

吳兢

Tony私藏的古文觀止

本文選自《貞觀政要》卷二《納諫第五》,節錄記載唐太宗接受諫正的幾個故事,令人感受到 其氣度與胸懷。唐太宗對於部屬的諫言,總能立即反躬自省,迅速做出回應及改正錯誤,不愧是歷史明君。

貞觀初,太宗與黃門侍郎王珪宴語,時有美 人(內宮女官,皇帝的嬪妃之一, 正四品)侍側,本廬江王瑗(李瑗, 唐高祖從父兄子,支持太子李建成,玄武門事件後,起兵謀反,被殺)之 姬也,敗,籍沒入宮。太宗指示曰:「廬江不道, 賊殺其夫而納其室(盧江王李瑗殺了這女 子的丈夫,並納其為妾),暴虐之甚,何有不亡者乎!」

避席曰:「陛下以廬江取之為是邪,為非邪?」太宗曰:「安有殺人 而取其妻,卿乃問朕是非,何也?」對曰:「臣聞於《管子》曰 :齊桓公(前往)郭國, 問其父老曰:『何故亡?』父老曰:『以其善善而惡惡( 喜歡美好,而厭惡邪惡)也。』桓公曰:『若子之言,乃賢君也,何至於亡?』 父老曰:『不然。郭君善善而不能用,惡惡而不能去,所以亡也。』今此婦人尚在左右, 臣竊以為聖心是之(我以為你是贊同盧江王 的做法)。陛下若以為非,所謂知惡而不去也。」太宗大悅,稱為至善, 遽令(急令)以美人還其親族。


貞觀二年,通事舍人(原任職於隋朝,通事舍人為 中書省的官職, 執掌引納通奏)鄭仁基女年十六七,容色絕姝,當時莫及,文德皇后訪求得之 ,請備嬪御(納為內宮的嬪妃)太宗乃聘 為充華(內宮的女宮,皇帝的九嬪之一)。 詔書已出,策使(派去宣讀詔書的使者)未 發。

魏徵聞其已許嫁陸氏(陸爽), 方遽進而言曰:「陛下為人父母,撫愛百姓,當憂其所憂,樂其所樂。自古有道之主,以百姓之心為心, 故君處臺榭,則欲民有棟宇之安;食膏粱,則欲民無饑寒之患; 顧嬪御(內宮的嬪妃), 則欲民有室家之歡。此人主之常道也。今鄭氏之女,久已許人,陛下取之不疑, 無所顧問,播之四海,豈為民父母之道乎?臣傳聞雖或未的(我聽到 的傳聞或許有不確實的地方),然恐虧損聖德,情不敢隱。君舉必書(君王所做 事蹟,都有留下歷史記錄),所願特留神慮。」

太宗聞之大驚,手詔答之,深自克責,遂停策使,乃令女還舊夫。左僕射房玄齡、 中書令溫彥博、禮部尚書王珪、御史大夫韋挺等云: 「女適(女子出嫁)陸氏, 無顯然之狀,大禮(隆重的聘禮)既行, 不可中止。」又陸氏(陸 爽)抗表(上呈奏書)云: 「某父在日(我的父親陸康在世的 時候),與家往還,時相贈遺資財,初無婚姻交涉 親戚(指當時雙方並沒有約定婚約)。」並云 :「外人不知,妄有此說。」大臣又勸進。

太宗於是頗以為疑,問曰:「群臣或順旨,陸氏何為過 爾分疏(特別過份地提出解釋說明)?」曰: 「以臣度之(猜測),其意可識,將以陛 下同於太上皇(他是將你想像成是唐高祖李淵那樣的人)。」

太宗曰:「何也?」曰:「太上皇(李淵)初 平京城,得辛處儉婦,稍蒙寵遇。處儉時為太子 舍人(太子東宮的官職),太上皇聞之不悅, 遂令出東宮為萬年縣,每懷戰懼,常恐不全首領(頭瓶; 指擔心遭殺身之禍)陸爽以為陛下今雖容之,恐後陰加譴謫,所以反復自陳, 意在於此,不足為怪。」太宗笑曰:「外人意見,或當如此。然朕之所言,未能使人必信。」 乃出敕曰:「今聞鄭氏之女,先已受人禮聘,前出文書之日,事不詳審,此乃朕之不是, 亦為有司之過。授充華者宜停。」時莫不稱嘆!


貞觀八年,陝縣皇甫德參上書忤旨,太宗以 為訕謗(惡意毀謗)。 侍中魏徵進言曰:「昔賈誼漢文帝上書云云『可為痛哭者一, 可為長歎息者六。』自古上書,率多激切。若不激切( 激烈而急切),則不能起人主之心。激切即似訕謗,惟陛下詳其可否。」太宗曰: 「非公無能道此者。」令賜德參帛二十段。


貞觀十八年,太宗長孫無忌等曰:「夫人臣之對帝王,多順從而不逆, 甘言以取容。朕今發問,不得有隱,宜以次言朕過失。」長孫無忌唐儉等皆曰:「 陛下聖化道致太平,以臣觀之,不見其失。」黃門侍郎劉洎對曰:「陛下撥亂創業, 實功高萬古,誠如無忌等言。然頃(最 近)有人上書,辭理不稱者,或對面窮詰,無不慚退。恐非獎進言者。」太宗曰:「 此言是也,當為卿改之。」


吳兢(670-749),唐代史學家。開封人。少時勵志勤學,博通經史。 武后長安年間被詔入史館,撰修國史。公暇時,私撰《唐書》、《唐春秋》,撰述甚多, 僅《貞觀政要》一書傳世。《貞觀政要》分類記載了唐太宗同大臣魏征、房玄齡、 杜如晦等人的問答、大臣的奏疏以及政治上的設施。吳兢修史四十餘年,被譽為唐代良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