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選自《血花集》,為林覺民在廣州之役前三天,寫給其妻的訣別信。
1911年3月29日廣州之役,又稱黃花崗之役,由黃興領導革命志士一百七十餘
人進攻兩廣總督府,激戰一畫夜後,因勢單力薄而失敗。林覺民負傷被捕,
後被清廷處死。
意映卿卿如晤(如相對面談話):
吾今以此書與汝永別矣!吾作此書,淚珠和筆墨齊下,不能竟書(寫
完),而欲擱筆!又恐汝不察吾衷(心情),
謂(以為)吾忍
舍(捨)汝而死,謂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
故遂忍悲為汝言之。
吾至愛汝,即此愛汝一念,使吾勇於就死也。吾自遇汝以來,常願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屬;
然遍地腥羶(魚肉及羊臭的腥味;比喻政治汙濁
腐敗),滿街狼犬(指暴吏橫行),
稱心快意,幾家能夠?語云:「仁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吾
充(擴充)吾愛汝之心,助天下人愛其所愛,
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顧汝也。汝體(體諒)吾此心,
於啼泣之餘,亦以天下人為念,當亦樂犧牲吾身與汝身之福利,為天下人謀永福也。汝其勿悲!
汝憶否?四、五年前某夕,吾嘗語曰:「與其使我先死也,無寧汝先吾而死。」汝初聞言而怒;
後經吾婉解,雖不謂吾言為是,而亦無辭相答。吾之意,蓋謂以汝之弱,
必不能禁(忍受)失吾之悲。吾先死,留苦與汝,
吾心不忍,故寧請汝先死,吾擔悲也。嗟夫!誰知吾卒先汝而死乎!
吾真真不能忘汝也。回憶後街(街名;在福州城內)之屋,
入門穿廊,過前後廳,又三、四折,有小廳,廳旁一室,為吾與汝雙棲之所。初婚三、四月,
適冬之望日(陰曆每月十五日)前後,窗外疏梅篩月影,
依稀掩映(遮掩映照)。吾與汝並肩攜手,
低低切切(柔情細語),何事不語?何情不訴?及今思之,
空餘淚痕。又回憶六、七年前,吾之逃家復歸也(林覺民逃離家庭,
從事革命;後來又回到家,家人詢問,始終不肯說出參與革命的事),汝泣告我:「望今後有遠行,
必以具告,我願隨君行。」吾亦既許汝矣。前十餘日回家,即欲乘便以此行之事語汝;及與汝對,又不能啟口。
且以汝之有身(懷孕)也,更恐不勝悲,故惟日日呼酒買醉。
嗟夫!當時余心之悲,蓋不能以寸管(筆墨)形容之。
吾誠願與汝相守以死。第(但)以今日時勢觀之,
天災可以死,盜賊可以死,瓜分之日(列強瓜分中國)可以死,
奸官污吏虐民可以死,吾輩處今日之中國,無時無地不可以死,到那時使吾眼睜睜看汝死,
或使汝眼睜睜看我死,吾能之乎?抑汝能之乎?即可不死,而離散不相見,徒使兩地眼
成穿(望穿秋眼;指殷切盼望)而骨化石;
試問古來幾曾見破鏡重圓?則較死尤苦也。將奈之何!今日吾與汝幸雙健,天下之人,不當死而死,
與不願離而離者,不可數計;鍾情如我輩者,能忍之乎?此吾所以敢率性就死,不顧汝也。
吾今日死無餘憾,國事成不成,自有同志者在。依新(
林覺民的兒子)已五歲,轉眼成人,汝其善撫之,
使之肖(像)我。汝腹中之物,吾疑其女也;
女必像汝,吾心甚慰;或又是男,則亦教其以父志為志,則我死後,尚有兩意洞在也。甚幸!甚幸!
吾家日後當甚貧;貧無所苦,清靜過日而已。吾今與汝無言矣。吾居九泉之下,遙聞汝哭聲,
當哭相和也。吾平日不信有鬼,今則又望其真有;今人又言心電
感應(指人與人之間的精神感應)有道,
吾亦望其言是實;則吾吾之死,吾靈尚依依汝旁也,汝不必以無侶悲!
吾愛汝至。汝幸而偶我(與我結為夫妻),
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國!吾幸而得汝,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國!卒不忍獨善其身。嗟乎!紙短情長,
所未盡者尚有幾萬千,汝可以模擬(揣摩想像)得之。
吾今不能見汝矣。汝不能舍我,其時時於夢中得我乎!一慟(悲
痛至極)!
辛亥三月二十六夜四鼓(四更;約半夜兩、三點)意洞手書
林覺民(1887-1911),字意洞。14歲進入福建高等學堂,接觸民主革命思想,
崇尚西方的「平等」、「自由」思想,自號「抖飛」,以明志。1907年,留學日本,
加入革命行列。1911年參加廣州起義,失敗被俘處死。時年僅二十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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