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季野墓表

方苞

Tony私藏的古文觀止

季野萬氏,諱(生曰名,死曰諱; 是死者的尊敬之語)斯同浙江四明人也。 其本師曰念臺劉公(劉宗周,字念臺), 公既歿,有弟子曰黃宗羲黎洲人聞公之風而興起者,多師事之,而季野與兄充宗最知名。

季野少異敏,自束髮(將頭髮束起來;束髮而就大學, 指成童的年齡)未嘗為時文(應試之文;指八股文), 故其學博通,而尤熟於有一代之事。 年近六十,諸公以修史,延致(延聘網羅)京師。 士之游學京師者,爭相從問古儀法(禮儀法度)。月再三會, 錄所聞共講肆(研習)。 惟余不與,而季野獨降齒德(指屈其年高德重地位)而與余交, 每曰:「子於古文信(確實)有得矣, 然願子勿溺(陷溺)也。唐宋 號為文家者八人(韓愈、柳宗元、歐陽修、王安石、曾鞏、蘇洵、蘇軾、蘇轍), 其於道粗有明者,韓愈氏而止耳,其餘則資學者以愛玩而已,於世非果有益也。」 余輟古文之學而求經義,自此始。

丙子(康熙35年,西1696年)秋, 余將南歸,要(邀) 余信宿(連宿二夜;再宿曰信) 其寓齋(書房),曰:「吾老矣, 子東西促促(匆忙), 吾身後之事(指傳記墓誌之文), 豫(預先)以屬子,是吾之私也。 抑猶有大者(還有更重要的事):史之難為久矣, 非事信而言文(事實正確,文章優美), 其傳不顯。李翱曾鞏所譏『以後賢姦事跡,並暗昧而不明, 由無(司馬遷、班固)之文』是也。 而在今則事之信尤難。蓋俗之偷(衰薄)久矣,好惡因心, 而毀譽隨之。一室之事,言者三人,而其傳各異矣,況數百年之久乎! 故言語可曲附(歪曲附會)而成, 事跡可鑿空(憑空穿鑿)而構; 其傳而播之者未必皆直道(正路)之行也; 其聞而書之者,未必有裁別之識也。非論其世,知其人,而具見其表裡, 則吾以為信,而人受其枉者,多矣!」

「吾少館於某氏,其家有列朝實錄(實錄,記載歷代帝王事跡; 此指明朝各帝的實錄),吾默識暗誦,未敢有一言一事之遺也。 長游四方,就故家長老求遺書,考問往事,旁及郡志、邑乘(縣志)、 雜家誌傳之文,靡不網羅參伍(參合錯雜), 而要以實錄為指歸(指導歸向)。蓋實錄者,直載其事與言, 而無可增飾者也。因其世以考其事,覈(ㄏㄜˊ;檢驗、 查核)其言而平心以察之,則其人之本末,可八九得矣。然言之發,或有所由;事之端,或有所起, 而其流(發展演變)或有所激, 則非他書不能具也。凡實錄之難詳者,吾以他書證之;他書之誣且濫者, 吾以所得於實錄者裁之;雖不敢具謂可信,而是非之枉於人者,蓋鮮矣。 昔人於《宋史》已病其繁蕪(宋史共496卷,文章太過繁雜), 而吾所述將倍焉;非不知簡之為貴也,吾恐後之人務博而不知所裁,故先為之極( 我恐後人求廣博而不懂得裁剪,所以先做個極限的長篇大論)。 使知吾所取者有可損(裁剪),而不取者, 必非其事與言之真(我所不取的,一定是事蹟不正確的), 而不可益也(不可增加的)。子誠欲以古文為事, 則願一意於斯,就吾所述,約以義法而經緯(規劃、治理, 使其有組織秩序)其文。 他日書成,記其後曰:『此四明萬氏所草創也』,則吾死不恨矣。」

因指四壁架上書曰:「是吾四十年所收集也,逾歲吾書成,當並歸於子矣。」 又曰:「昔才既傑出,又承父學,故事信而言文; 其後專家之書,才雖不逮,猶未至如官修者之雜亂也。譬如入人之室, 始而周其堂寢匽湢(|ㄢˇ ㄅ|ˋ;廁所和浴室)焉, 繼而知其蓄產禮俗焉。久之,其男女少長,性質剛柔、輕重、賢愚,無不習察,然後可制其家之事也。 官修之史,倉卒而成於眾人,不暇擇其材之宜與事之習,是猶招市人而與謀室中之事耳。吾欲子之為此, 非徒自惜其心力,吾恐眾人分操割裂,使一代治亂、賢姦之跡暗昧而不明。子若不能,則他日為吾更擇能者而授之。」

季野自志學,即以《明史》自任。其至京師,蓋以群書有不能致者,必資有力者以成之, 欲竟其事,然後歸。及余歸,逾年而季野竟客死, 無子弟在側,其史稿及群書遂不知所歸。余迍邅(ㄓㄨㄣ ㄓㄢ; 處境艱險,前進困難)轗軻(ㄎㄢˇ ㄎㄜ;本指車行顛簸不順; 用來比喻人不得志),於所屬史事之大者,既未獲從事,而傳志之文,亦久而未就。 戊戌(康熙57年,西元1718年)夏六月,臥疾塞上,追思前言, 始表志(做其墓表)之。距其歿,蓋二十有一年矣。

季野行清而氣和,與人交,久而益可愛敬。其歿也, 家人未嘗訃(以喪告人)余。 余每欲赴其家弔問而未得也。故於平生行跡,莫由敘列, 而獨著其所闡明於史法者。季野所撰《本紀》、 《列傳》,凡四百六十卷,惟諸志未就。 其書具存於華亭王氏(王鴻緒)淮陰劉永禎錄之過半而未全, 後有作者可取正焉。


方苞(1668年—1749年),字靈皋,號望溪,安徽桐城人,清代文學家,桐城派創始人。 康熙朝進士,因戴名世《南山集》案牽連入獄。康熙五十二年,清聖祖以「方苞學問, 天下莫不聞」,命方苞以白衣平民身分入值南書房,後官至禮部侍郎。 方苞繼承歸有光的「唐宋派」古文傳統,提出「義法」的論文主張,是清代桐城派散文的創始人。 姚鼐推崇方苞:「望溪先生之古文,為我朝文章之冠」。「義法」者,「義即《易 》之所謂『言有物』也, 法即《易》之所謂『言有序』也,義以為經 ,而法緯之,然後為成體之文。」著作六百篇傳世,收於《望溪先生集》。

萬斯同(1638-1702),字季野,浙江鄞縣人。黃宗羲弟子,清初浙東學派的代表人物。 博通諸史,尤精明史,以明朝遺民自居,不肯仕清。後以布衣參與修明史稿。張廷玉修《明史》, 即據萬斯同所著稿本增刪而成。 中國二十四部正史,四史(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之外,《明史》尤稱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