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情記趣(節選)

沈復

Tony私藏的古文觀止

余憶童稚時,能張目對日,明察秋毫。見藐小微物,必細察其紋理, 故時有物外(人世之外)之趣。

夏蚊成雷,私擬作群鶴舞空,心之所向,則或千或百果然鶴也。昂首觀之, 項(脖子)為之 強(僵硬)。又留蚊於素帳中,徐噴以煙, 使其沖煙飛鳴,作青雲白鶴觀,果如鶴唳雲端,怡然稱快。

於土牆凹凸處,花台小草叢雜處,常蹲其身,使與台齊;定神細視,以叢草為林,以蟲蟻為獸, 以土礫凸者為丘,凹者為壑(山坳),怡然自得。

一日,見二蟲鬥草間,觀之正濃,忽有龐然大物拔山倒樹而來,蓋一癩蛤蟆也,舌一吐而二蟲盡為所吞。 余年幼方出神,不覺呀然驚恐,神定,捉蛤蟆,鞭數數十,驅之別院。


蘇城南園北園二處,菜花黃時,苦無酒家小飲。攜盒而往,對花冷飲, 殊無意昧。或議就近覓飲者,或議看花歸飲者,終不如對花熱飲為快。眾議末定。笑曰: 「明日但各出杖頭錢(指買酒錢),我自擔爐火來。」 眾笑曰:「諾。」

眾去,余問曰:「卿果自往乎?」芸曰:「非也,妾見市中賣餛飩者,其擔、鍋、灶無不備, 盍(何不)雇之而往?妾先烹調端整, 到彼處再一下鍋,茶酒兩便。」余曰:「酒菜固便矣,茶乏烹具。」芸曰:「攜一砂罐去, 以鐵叉串串罐柄,去其鍋,懸於行灶中,加柴火煎茶,不亦便乎?」余鼓掌稱善。街頭有姓者, 賣餛飩為業,以百錢雇其擔,約以明日午後,欣然允議。

明日看花者至,余告以故,眾咸歎服。飯後同往,並帶席墊至南園,擇柳陰下團坐。先烹茗, 飲畢,然後暖酒烹餚。是時風和日麗,遍地黃金,青衫 紅袖(指男男女女),越阡 度陌(阡陌,田間小路), 蝶蜂亂飛,令人不飲自醉。既而酒餚俱熟,坐地大嚼,擔者頗不俗,拉與同飲。 遊人見之莫不羨為奇想。杯盤狼籍,各已陶然,或坐或臥,或歌或嘯。紅日將頹,余思粥, 擔者即為買米煮之,果腹而歸。曰:「今日之遊樂乎?」眾曰:「非夫人之力不及此。」大笑而散。


沈復(1763-?),字三白,蘇州人。工詩文。生於乾隆28年, 卒年不可考,大約於嘉慶十二年(1807年)以後。沈復13歲,與同齡的表姊陳芸訂婚, 18歲結婚。41歲,陳芸病死揚州。沈復能畫、能詩、能文,著有《浮生六記》,為個人自傳。 本文節選自第二記《閒情記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