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番記

陳第


Tony私藏的古文觀止

(本文入選為高中國文98課綱送部審定版本)

東番夷人(指台灣的平埔族人)不知所自始 ,居彭湖外洋海島中。起魍港(嘉義布 袋)加老灣(鹿耳門附近), 歷大員(台南附近)堯港(高雄 茄定)打狗嶼(高雄旗津)小淡水(屏東 東港)雙溪口(嘉義溪口)加哩林(台 南佳里)沙巴里(金包里或 淡水)大幫坑(台北八里),皆其居也, 斷續凡千餘里。種類甚蕃,別為社,社或千人,或五六百。無酋長,子女多者眾雄之,聽其號令。 性好勇喜鬥,無事晝夜習走。足蹋(ㄊㄚˋ;腳著地)皮厚數分, 履荊刺如平地,速不後犇馬(奔馬,犇,「奔」的古體字), 能終日不息,縱之,度可數百里。鄰社有隙(紛爭)則興兵, 期而後戰(相約定打鬥日期)。疾力相殺傷,次日即解怨, 往來如初,不相讎(仇視)。所斬首,剔肉存骨, 懸之門,其門懸骷髏多者,稱壯士。

地暖,冬夏不衣。婦女結草裙,微蔽下體而已。無揖讓拜跪禮。無曆日、文字,計月圓為一月,十月為一年, 久則忘之,故率不紀歲,艾耆老髦(ㄇㄠˊ;毛髮中較長者; 指老年人),問之,弗知也。交易,結繩以識(誌;作記號), 無水田,治畬(ㄕㄜ;用火燎原而後種植的耕作方式)種禾, 山花開則耕,禾熟,拔其穗,粒米比中華稍長,且甘香。採苦草,雜米釀, 間有佳者,豪飲能一斗。時燕會(宴會), 則置大罍(ㄌㄟˊ;古代一種盛酒或水的容器),團坐,各酌以 竹筒,不設肴。樂起跳舞,口亦烏烏若歌曲。男子剪髮,留數寸,披垂;女子則否。 男子穿耳,女子斷齒,以為飾也(女子年十五、六,斷去唇兩旁二齒)。地多竹,大數拱, 長十丈。伐竹搆屋,茨以茅(用茅草鋪蓋屋頂), 廣長數雉(雉,計算城壁面積的單位,一雉: 高一丈,長三丈)。族又共屋,一區稍大,曰公廨(同族的人住在一起, 而保留一區較大的空間,稱為「公廨」)。少壯未娶者,曹居(群居)之。 議事必於公廨,調發易也。

娶則視女子可室者,遣人遺瑪瑙珠雙,女子不受則已;受,夜造其家,不呼門,彈口琴挑之。 口琴,薄鐵所製,齧而鼓之,錚錚有聲。女聞,納宿,未明徑去,不見女父母。自是宵來晨去 必以星,累歲月不改。迨產子女,婦始往婿家迎婿,如親迎,婿始見女父母。遂家其家, 養女父母終身,其本父母不得子也。故生女喜倍男,為女可繼嗣,男不足著代故也。 妻喪復娶,夫喪不復嫁,號為鬼殘,終莫之醮(ㄐ|ㄠˋ;已婚婦女再嫁)。家 有死者,擊鼓哭,置尸于地,環福(原字為部首為「火」; 火烤之意)以烈火,乾,露置屋內,不棺。屋壞重建, 坎屋基下(坎,墓穴;將地基下挖墓穴), 立而埋之,不封,屋又覆其上,屋不建,尸(屍)不埋。 然竹楹茅茨,多可十餘稔(十多年。稔,稻麥等作物 成熟,一年收成一次,所以一稔為一年。)。故終歸之土,不祭。

當其耕時,不言不殺(不殺生), 男婦雜作山野,默默如也。道路以目,少者背立,長者過,不問答,即華人侮之,不怒。 禾熟復初,謂不如是,則天不祐、神不福,將凶歉,不獲有年也。女子健作;女常勞,男常逸。 盜賊之禁嚴,有則戮於社。故夜門不閉;禾積場,無敢竊。器有床,無几案,席地坐。榖有大小豆、 有胡麻、又有薏仁,食之已瘴癘;無麥。蔬有蔥、有薑、有番薯、 有蹲鴟(ㄔ;芋頭),無他菜。果有椰、有毛柿、有佛手柑、 有甘蔗。畜有貓、有狗、有豖、有雞,無馬、驢、牛、羊、鵝、鴨。獸有虎、有熊、有豹、有鹿。 鳥有雉、有鴨、有鳩、有雀。山最宜鹿,儦儦俟俟(儦,音ㄅㄧㄠ; 野獸成群行走貌。),千百為群。

人精用鏢。鏢,竹棅鐵鏃(竹 製的柄,鐵製的箭頭。棅,同「柄」。),長五尺有咫,銛甚(非 常銳利。銛,ㄒㄧㄢ)。出入攜自隨,試鹿鹿斃,試虎虎斃。居常禁不許私捕鹿。冬,鹿群出, 則約百十人即之,窮追既及,合圍衷之,鏢發命中,獲若丘陵,社社無不飽鹿者。取其餘肉, 離而腊之(將肉切下曬乾);鹿舌、鹿鞭 (鹿陽也)、鹿筋亦腊;鹿皮、角委積(積聚)充棟(形 容極多)。鹿子善擾馴(馴養)之,與 人相狎習(相互親近)。 篤嗜鹿,剖其腸中新咽(|ㄝˋ;填塞)草將糞未糞者, 名百草膏,旨食之,不饜(百吃不厭), 華人見,輒嘔。食豕(ㄕˇ;豬)不食雞, 畜雞任自生長,惟拔其尾飾旗;射雉,亦只拔其尾。見華人食雞雉,輒嘔。夫孰知正味乎? 又惡(豈)在 口有同嗜也?

居島中,不能舟;酷畏海,捕魚則于溪澗,故老死不與他夷相往 來。永樂(明成 祖年號)初,鄭內監(鄭和, 1371-1433,曾七次下西洋)航海諭諸夷,東番獨遠竄,不聽約, 於是家貽(|ˊ;贈送,遺留)一銅鈴,使頸之, 蓋狗之也。至今猶傳為寶。始皆聚居濱 海,嘉靖(明世宗,1522-1573年)末, 遭倭焚掠,迺(乃)避 居山。倭鳥銃長技(長 槍)東番獨恃鏢,故弗格( 無法打勝敵人)。居山後,始通中國,今則日 盛。惠民充龍烈嶼諸澳,往往譯其語 ,與貿易;以瑪瑙、磁器、布、鹽、銅簪環之類,易其鹿脯、皮角。間遺之故衣(舊衣服), 喜藏之,或見華人,一著(穿衣服),旋復脫去。 得布亦藏之。不冠不履,裸以出入,自以為易簡云。

野史氏(作者自稱)曰: 異哉東番(東番真是個奇異的地方)烈嶼諸澳(港灣), 乘北風航海,一晝夜至彭湖,又一晝夜至加老灣,近矣。迺有不日不月(沒有歲月紀年), 不官不長,裸體結繩之民,不亦異乎?且其在海而不漁, 雜居而不嬲(ㄋ|ㄠˇ,戲弄,相擾;指男女雜居而 不會淫亂),男女易位(指重 女輕男),居瘞共處(瘞,|ˋ,掩埋;指住家與墳墓 在一起)。窮年捕鹿,鹿亦不竭。合其諸島,庶幾中國一縣。相生相養, 至今曆日書契(曆法與文字), 無而不闕,抑何異也!南倭北虜,皆有文字,類鳥跡古篆,意其初有達人制之耶? 而此獨無,何也?然飽食嬉遊,于于衎衎(ㄎㄢˋ ㄎㄢˋ;自 得其樂的樣子),又惡用(何需用)達人 為?其無懷葛天(中 國古代傳說中的帝王)之民乎?自通中國,頗有悅好,姦人又以 濫惡之物欺之,彼亦漸悟,恐淳朴(純樸)日 散矣。萬曆壬寅冬(明 神宗萬曆三十年,1602年),倭復據其島,夷及商、漁交病(當地 原住民及商旅漁民都受其害)沈將軍(沈有容)往勦, 余適有觀海之興,與俱。倭破,收泊大員,夷目大彌勒輩率數十人叩謁, 獻鹿餽酒,喜為除害也。予親睹其人與事,歸語溫陵陳志齋先生,謂不可無記, 故掇其大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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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第(1541年-1617年),字季立,號一齋,中國福建連江人,明朝儒生。 曾先後於戚繼光與俞大猷從軍,累功至游擊將軍,鎮守古北口。後解甲歸田, 回到福建連江(今馬祖島)。1602年,沈有容將軍邀他一起出海,追剿縱橫中國東南沿海的海盜。 期間曾抵達台灣,得到台灣原住民的熱情招待,事後,他根據居住台灣將近一年的經驗作成《東番記》, 記錄了當時台灣平埔族人的風俗習性,成為最早紀錄臺灣原住民的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