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經之以五(決定勝負的五個基本要素為經),
校之以計(由五個要素導引七個情況為計),
而索其情(評估戰爭情勢):一曰
道(政治;人和),二
曰天(天時),三
曰地(地利),四曰
將(將領),五曰
法(法制)。道者,
令民與上同意者也,可與之死,可與之生,民不詭也。天者,陰陽、寒暑、
時制也。地者,高下、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將者,智、信、仁、勇、嚴也。
法者,曲制(軍隊組織)、
官道(領導統御)、主
用(軍事物資後勤安排)也。
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之者不勝。故校之以計(七
計),而索其情(評估以下七種情勢)。曰:
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
將(若)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
用之必敗,去之。
計利以(已)聽,乃為之
勢(造成有利的形勢),以佐
其外(做為外在的輔助條件)。
勢者,因利而制權也(根據有利的形勢而採取行動)。
兵者,詭道(詭詐變奇之道)也。故能而示
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
取之(敵人混亂,就攻擊它),
實而備之(敵人力量充實,就防範它),
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敵人膽怯,就使
它輕舉妄動),佚(逸)而勞之,
親而離之,攻其不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不
可事先呆板的規定)也。
夫未戰而廟算(謀略計算勝利的條件)勝者,得算
多也(勝利的條件較多)﹔未戰而廟算不勝者,
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無算(毫無勝算的
條作)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孫子,春秋時人,生卒年不詳,或曰齊國人,或曰吳國人,
春秋末期的兵學家,曾為吳王闔盧的將領,為吳國策畫伐楚大計。
所著《孫子兵法》,為中國兵學思想上最重要的一本著作,
也是全世界研究略戰術的戰爭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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