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贈公(贈公;用以稱呼官員之父),
名雨時,字霖商,陽城諸生(科
舉時代對秀才的通稱)也。明末,流賊入山西,所至州縣,多附賊。陽城人
聚而謀曰:「賊所過,以城抗者,必盡殺乃已。今旦夕至,且若何?」贈公曰:
「舉城畀(ㄅ|ˋ;給予」賊,城中人皆賊矣。
與為賊,勿寧死!然徒死而城終弗完;死無益,不如避之。賊何利吾空城,且無所肆其毒;與其以百
萬眾攖(|ㄥ;觸犯)賊鋒也。」眾曰:
「善。」陽城得弗殘於賊,亦無一人從賊者。
方賊之逼也,贈公盡室行。當是時,幼子年幾歲,兄之孤年五歲。及郊,猝遇賊,公度弗
得兩全,遂棄幼子而負其兄之孤,入風神嶺,竄崖谷以免。賊去,贈公返而求諸途,
則幼子匍匐深草中,望父而啼。攜以歸,俱免於難。
鄉人高其義,多以鄧伯道(鄧攸,字伯道;避難,
遇賊,因棄其子以救兄之子脫險,後伯道竟無子。)事歸之。贈公曰:「不然,吾子與
兄子均耳。顧當倉卒時,念伯氏所遺,僅此子,終不忍負伯氏;此子死,是伯氏死也。吾終不忍以吾子
易伯氏,然亦不忍必死吾子也。屬(適)有天幸,
果不死。藉令(假設)竟死,若(你)謂
吾忍棄吾子博名高耶?願諸公勿復言!」迄終贈公世,竟弗言。
故相國文端公(田從典;即田
贈公當年棄子)者,贈公仲子也。康熙戊辰進士。逾年而贈公卒,文端公以遺
命自為誌(墓誌),未嘗知有存兒事。
久之,文端公令(當縣令)英德,
少宰江仇公過焉。前所存兄子曰慎典者,與少宰縱談生平事,具道五歲從叔父避賊始末。
少宰作而起曰:「是史氏之責也夫!」翌日,為文表贈公之墓
。於是澤州陳文貞公(陳廷敬)本
其事,作《陽城三鄉賢記》,其事乃大著。
汪由敦(1692-1758),休寧人,字師苕,號謹堂。雍正二年進士, 官至吏部尚書
,協辦大學士。工書法。諡文端。有《松泉詩文集》。
include('../footbar_taiku.ph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