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一,字文石,徽州歙縣人。少喪父,事其母,及撫弟天表,
具有至性(善良天性)。嘗語人曰:「
士不立品者,必無文章。」前明崇禎間,縣令傅岩奇其才,
每試(童生試)輒拔置第一。
年三十六,始得補諸生(考取秀才)。
家貧屋敗,躬畚(ㄅㄣˇ)土
築垣(親自取土築牆)以居。覆
瓦不完,盛暑則暴(曝曬)酷日中。雨至,
淋漓蛇伏(像蛇一樣蜷伏著),或
張敝(破傘)蓋自蔽。家人且怨且歎
,而天一挾書吟誦自若也。
天一雖以文士知名,而深沉多智,尤為同郡金僉事
公(僉事,職官名。專司判斷官事的官
。)聲(金聲,字正希)所知
。當是時,徽人多盜,天一方佐僉事公,用軍法團結鄉人子弟,為守禦計。
而會(逢;遇)張獻忠破武昌,總
兵官左良玉(明末為總兵,駐軍武昌,崇禎十
六年以缺糧就食為名,移兵九江,沿途擄掠)東遁,
麾下狼兵(以廣西少數民族組成的軍隊,
世稱狼兵)譁於途,所過焚掠。將抵徽,徽人震恐,僉事公謀
往拒之,以委天一。天一腰刀枺首(ㄇㄛˋ;以巾裹
頭;原字左邊部首為"巾"),黑夜跨馬,率壯士馳數十里,與狼兵鏖戰于祁門,
斬馘(ㄍㄨㄛˊ;古代戰爭時割取敵人左耳以獻功)大半,悉奪其馬牛
器械,徽賴以安。
順治二年夏五月,江南大亂,
州縣望風內附(投降清朝),
而徽人猶為明拒守。六月,唐藩(明唐
王)自立于福州,聞天一名,授監紀推官(掌監
察司法之官職)。先是,天一言於僉事公曰:「徽為形勝之地,
諸縣皆有阻隘可恃,而績溪一面當孔道(通道),
其地獨平迤(平坦),是宜築關於此,
多用兵據之,以與他縣相犄角(ㄐ| ㄐ|ㄠˇ;倚靠、支援;相互防衛,以制服敵方)。」遂築叢山關。已而(不久)清師攻績溪,天一日夜援兵登陴(城上矮牆)不少怠,間出逆戰(迎戰),所殺傷略相當。於是,清師以少騎(少數騎兵)綴(牽制)天一於績溪,而別從新嶺入,守嶺者先潰,城遂陷。
大帥(清總兵張
天祿)購(懸賞捉拿)天一甚
急。天一知事不可為,遽歸,囑其母於天表,出門大呼:「我江天一也。」
遂被執。有知天一者(清兵中有知道江天一
為人者),欲釋之,天一曰:「若以我畏死也?我不死,禍且族矣。」遇僉事公于
營門,公目之曰:「文石,女(汝;你)有老
母在,不可死。」笑謝曰:「焉有與人共事而逃其難者乎?公幸勿為我母慮也。」至江寧,總
督者(洪承疇)欲不
問,天一昂首曰:「我為若(你)計,
若不如殺我;我不死,必復起兵。」
遂牽詣通濟門。既至,大呼高皇帝者三,南向再拜訖,坐而受刑。觀者無不歎息
泣下。越數日,天表往收其屍,瘞(|ˋ;埋葬)之。
而僉事公亦於是日死矣。
當狼兵之被殺也,鳳陽督馬士英怒,疏劾徽人殺官軍狀,將致僉事公於
死。天一為齎(ㄐ|;拿、持)辨疏,
詣闕上之,復作《籲天說》,流涕訴諸貴人,其事始得白。自兵興以來,先後治鄉兵三年,皆在僉
事公幕。是時幕中諸俠客號知兵者以百數,而公獨推重天一,凡內外機事悉取決焉。其後竟
與公同死,雖古義烈之士無以尚(相比)也。予
得其始末於翁君漢津,遂為之傳。
汪琬曰:「方勝國(指前一個朝代;即明朝)之末
,新安士大夫死忠者,有汪公偉、淩公駉與僉事公三人,
而天一獨以諸生殉國。予聞天一遊淮安,淮安民婦馮氏者,
刲(ㄎㄨㄟ;割取)肝活其姑,天一徵
諸名士作詩文表章之,欲疏(上疏)於朝,
不果。蓋其人好奇尚氣類如此。天一本名景,別自號石稼樵夫,翁君漢津云。」
汪琬(1624—1691)字苕文,號鈍翁,江蘇長洲(今蘇州市)人。清初散文家。順治進士,曾任刑部郎中、戶部主事等職。康熙時舉博學鴻詞科,授編修。學者稱堯峰先生。與侯方域、魏禧並稱清初散文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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