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柳州羅城,偏在山隅,土司(元、明以來,在西北、
西南等蠻苗地區設置由少數民族的首領充任世襲的官職)環繞,山如劍排,水如湯沸,
蠻煙瘴雨。北人居此,還者什不得一二。土民有猺、獞、狑、狼之種(指
未開化的野蠻民族),性好鬥殺。順治十六年(1659年)冬,
初入版籍(成為清朝的領土)。
成龍以十八年之官(前往羅城赴任)。
選授後,親者不以為親,故者不以為故(派赴蠻荒僻壤,所以親故不以為榮)。
行次清源,同年生王吉人,慷慨好義人也,夙知成龍家食尚可自給,
勸勿往。成龍時年四十五,英氣有餘,私心自度:「古人『利不苟趨,害不苟避』
之義何為?」俯首不答。抵舍,別母及家人;典鬻(賣)田屋,
得百金,攜蒼頭(僕人)五人,
頗勇壯可資。瀕(ㄅ|ㄣ;臨近)行,族屬老稚相餞,歡飲至夜;扶醉就枕,而天已曙矣。
兒子庭翼為諸生(科舉時代對秀才的通稱)已久,猶謹樸如處子(處女)。
以田產文券,歷歷付之,但命之云:「我為官,不顧汝;汝作人,莫思我」而已。拜先祠,別老母,
門內外但聞哭聲,不復回顧。此時壯氣,可吞猺獞而餐煙瘴也。
行及湖南冷水灘,臥病,扶掖陸行。之桂林,謁上官,
見嬴體伶仃,驚憫特異,皆勸以善調治,勿亟赴羅城。抱痾(病)之人,
至是膽落;往日豪氣,不知消磨何所矣!羅城與融城沙鞏連界。
行至沙鞏,登山一望,蒿草滿目,無人行徑。回憶同年生之忠告不置(回憶起
王吉人當時對我不停的勸告)。
八月二十日,入縣中。居民僅六家。宿神廟中,永夜不成寐。明日,到縣庭,
無門垣,草屋三間,東斷為賓館,西斷為書吏舍。中闢一門入,亦屋三間,
內廨(ㄒ|ㄝˋ;官署,古代官吏辦公的地方)支茅穿漏,
四無牆壁。鬱從中來,病不自持,一臥月餘。從僕環向而泣,
了無生氣。張目一視,各不相顧,乞歸無路,扶病理事,立意修善,以回天意。
凡有陋弊,清察釐革。無幾何,一僕死,餘僕皆病。成龍自忖,
一官落魄,復何恨。諸僕無罪,何苦貽累?丁寧(叮嚀)令各逃生
。一僕蘇朝卿仗義大言:
「若今生當死於此,去亦不得活。棄主人於他鄉,即生亦何為?」噫!
幸有此也!當時通詳(「詳」,舊時公文,下級對上級的報告):
「邊荒久反之地,一官一僕,難以理事,乞賜生歸。」
當事者付之一笑而已。無何,蘇僕亦死。而大兒續覓四僕來,
又前後死其三人,止存一僕,晝夜號咷(ㄊㄠˊ;大聲哭)如
風魔(如瘋人),
遂聽其歸。萬里一身,
生死莫主。夜枕刀臥,床頭樹一槍以自防。然思為民興利除害,曩囊無一物,
猺獞雖頑,無可取之資,亦可殺之仇也。事至萬不得已,則勉強為之。
申明保甲,不得執持兵器。間有截路傷命,無縱盜情,必務緝獲,推詳真實,
誅戮立時,懸首郊野。漸次人心信服,地方寧靜。而地與柳城西鄉接境,
其人祖孫父子,生長為賊,肆害無已。申明當事,
輒以盜案置之。成龍思:漸不可長,身為民父母,
而可使子弟罹殃咎乎?約某鄉民練兵,親督剿殺,椎牛盟誓,
合力攻擊。先發牌修路,刻日進攻。此未奉委命而擅兵,自揣功成,
罪亦且不赦。但為民而死,奮不顧身,勝於瘴病死也。渠魁(盜寇中的首腦)俯首,
乞恩講和,擄掠男女牛畜皆送還,仍約每年十月犒賞牛酒。敢有侵我境者,
竟行剿滅。蓋獞人不畏殺,惟以剝皮為號令,而鄰盜漸息,至是上官採訪真確(得到確實詳情)
,反厭(厭惡)各州縣之
請兵不已,報盜不休,為多事(擾民多事)也。
嗣後官民親睦,或三日,或六日,環集問安,如家人父子。言及家信杳絕,
悲痛如切己膚。土謠云:「武陽岡(在羅城縣西北)三
年必一反。」此及三年,食寢不安。
人心既和,謠言不驗。又云:「三年一小剿,五年一大剿。」比及三年,
又復無事。而民俗婚喪之事,亦皆行之以禮,感之以情。羅城之治,
如斯而已。謬蒙上官賞識,列之薦章,遂有四川合州之擢(升官)。
自數年來,本非為功名富貴計,只欲生歸故里。日二食或一食,
讀書堂上,坐睡堂上,首足赤露,無復官長禮。夜以四錢沽酒一壼,
無下酒物,快讀唐詩,痛哭流涕,並不知杯中之為酒為淚也
。回想同僚諸人,死亡無一得脫。興言及此,能不寒心?是以赴蜀之日,
益勵前操,至死不變。此數年大概也。偶書寄,以發知己萬里一慨。
于成龍(1617-1684),字北溟,號于山,山西人。67歲時病死於兩江總督任上,
諡「清端」,贈太子太保。于成龍於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歷任知縣、
知州、知府、道員、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
二十餘年官場生涯,勤政廉潔,政績卓著,深得百姓愛戴,被康熙皇帝讚譽為「
今時天下廉吏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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