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聞困急而呼天,疾痛而呼父母者,人之至情也。臣雖草芥之微,
而有危迫之懇,惟天地父母哀而憐之。
臣早失怙恃,惟兄軾一人,相須為命。
今者,竊聞其得罪逮捕赴獄,舉家驚號,憂在不測。臣竊思念,軾居家在官,無大過惡,
惟是賦性愚直,好談古今得失,前後上章論事,其言不一。陛下聖德廣大,
不加譴責。軾狂狷寡慮,竊恃天地包含之恩,不自抑畏。頃年通判杭州及知密州,
日每遇物,托興作為歌詩,語或輕發,向者曾經臣僚繳進陛下,置而不問。軾感荷恩貸,
自此深自悔咎,不敢復有所為。但其舊詩已自傳播。臣誠哀軾愚於自信,不知文字輕易,
跡涉不遜,雖改過自新,而已陷於刑辟,不可救止。軾之將就逮也,
使謂臣曰:「軾早衰多病,必死於牢獄,死固分也。然所恨者,少抱有為之志,
而遇不世出之主,雖齟齬於當年,終欲效尺寸於晚節。今遇此禍,雖欲改過自新,
洗心以事明主,其道無由。況立朝最孤,左右親近,必無為言者。惟兄弟之親,
試求哀於陛下而已。」
臣竊哀其志,不勝手足之情,故為冒死一言。昔漢淳于公得罪,其女子緹縈,
請沒為官婢,以贖其父。漢文因之遂罷肉刑。今臣螻蟻之誠,雖萬萬不及緹縈,
而陛下聰明仁聖,過於漢文遠甚。臣欲乞納在身之官,以贖兄軾,非敢望末減其罪,
但得免下獄死為幸。兄軾所犯,若顯有文字,必不敢拒抗不承,以重得罪。
若蒙陛下哀憐,赦其萬死,使得出於牢獄,則死而復生,宜何以報!臣願與兄軾,
洗心改過,粉骨報效,惟陛下所使,死而後已。
臣不勝孤危迫切,無所告訴,歸誠陛下,惟寬其狂妄,特許所乞,
臣無任祈天請命激切隕越(比喻失職)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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