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固有當作而不可作者,智者論其公私,權其輕重,而可否可
決也。蜀先主(劉備)之於關羽,名雖君臣,
而義則父子也。先主入蜀,而羽攻曹仁於荊州,吳乘其敝,羽以敗死。
先主欲為羽報仇,義不可已也。
然吳、蜀之於魏,國小而兵弱,本以季漢君臣之分,締交相親,
與魏為敵,則報仇之義,其公且重者在魏也。釋魏而事羽之怨,
則為失所先後矣。
先主之在白帝也,吳之君臣懼而乞和,若以仇魏之重,俯而從之,
義無不可也。先主念羽之厚,拒而不許,君臣之義則至矣。
至於奮不慮害,兵敗而繼之以死,忘兩國之大計,而徇一夫之遺忿,
則未為得矣。諸葛孔明有言:「法孝直若在,必能止君此行,
雖行,亦必不至於敗。」然則孔明亦自以伐吳為失計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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