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茶法

王安石

Tony私藏的古文觀止

國家罷榷茶(ㄑㄩㄝˋ ㄔㄚˊ;政府對茶葉所實施的課稅、 管制、專賣措施)之法而使民得自販,於方今實為便(便利人民), 於古義實為宜(適宜)。而有非(批評)之者, 蓋聚斂之臣將盡財利於毫末之間,而不知與之為取(與之為取;先給予人民利益, 才能從人民身上取得利益)之過也。

夫茶之為民用,等於米鹽,不日以無。而今官場所出,皆粗惡不可食。故民之所食, 大率皆私販者。夫奪民之所甘而使不得食,則嚴刑峻法有不能止者,故鞭撲流徙之罪未嘗少(稍)弛, 而私販私市者未嘗絕於道路也。既罷榷之法,則凡此之為患,皆可以無矣。然則雖盡充歲入之利(國家稅收利益), 亦為國者之所當務也,況關市(茶易交易的稅收)之入,自足以侔(ㄇㄡˊ;獲取;相等)日 之利乎!(指抽取民間茶葉交易的稅收亦足以彌補 茶葉專賣的收入)

桑弘羊興榷酤之議(漢武帝時桑弘羊實施酒類專賣制度), 當時以為則用待此而給,萬世不可易(改變)者。然至霍光不學無術之人, 遂能屈其論而罷其法(漢宣帝時,霍光廢榷酤法), 蓋義之勝利久矣。今朝廷之治,方欲剷百代之弊而復堯舜之功, 而其為法度,乃欲出於霍光之所羞為者,則可乎?以今之勢,雖未以能盡罷榷貨,而能緩其一, 亦所以示上之人恤民之深而興治之漸也。彼區區聚斂之臣,務以求利為攻而不知與之為取,上之人亦 當斷以義,豈可以人人合其私說然後行哉?

揚雄曰:「為人父而榷其子,縱利,如子何?」( 為人父親,對自己的兒子專賣,縱然能獲利,對兒子又有何意義呢?)之聰明, 其講天下之利宜可信,然則今雖國用甚不足,亦不可以復易已行之法矣。是以國家之勢,苟修其法度, 以使本盛而末衰,則天下之財不勝用,庸計而必區區於此哉?

(宋代實施茶葉專賣,不得私自販賣;後來政府無力經營, 乃委託大商人進行專賣。 王安石主張廢茶榷法,開放民營,政府抽稅即可;並設立「市易法」,由官府控制市場,調整物價, 以防止大商人壟斷市場,並 扶持中小商人。這些措施遭到朝中一些官員及大商人的反對。本文為王安石主張罷除榷茶法的政治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