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曆七年十一月丁丑(十一月十四日),
予自縣出,屬民使浚渠川,至萬靈鄉之左界,
宿慈福院。戊寅(十五日),升雞山,
觀砌(原文為石+契)鑿石,
遂入育王山,宿廣利寺,
雨不止。辛巳(十八日),下靈岩,浮石湫(ㄐ|ㄠˇ)之壑以望海,
而謀作斗門(堤堰中洩水的閘門。)於海濱,
宿靈岩之旌教院。癸未(二十日),
至蘆江,臨決渠之口,轉以入於瑞巖之開善院,
遂宿。甲申(二十一日),遊天童山,宿景德寺。
質明(二十二日天亮時),與其長老瑞新上石望玲瓏岩,
須(等待)猿吟者久之,而還食寺之西堂,遂行,至東吳,具舟以西。
質明(二十三日天亮時),
泊舟堰下,食大梅山之保福寺莊,過五峰,行十里許,
復以西,至小溪以夜中。質明(二十四日天亮時),
觀新渠及洪水灣,還食普寧。日下昃(ㄗㄜˋ;太陽向西傾斜;傍晚時),
如林村。夜未中(未到半夜),
至資壽院。質明,戒桃源、清道二鄉之民以其事。
凡東西十有四鄉,鄉之民畢已受事,而予遂歸云。
(王安石二十七歲,任鄞縣縣令,風塵僕僕地走訪十四個鄉村,
考查水利工程的狀況。本文以簡潔扼要的筆墨記載十餘日的視察行程,生動地呈現他勤政愛民的良吏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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