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
或曰:「六國互喪,率賂秦耶?」曰:「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
故曰『弊在賂秦』也」。秦以攻取之外,小則獲邑,大則得城。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
得者其實百倍。諸侯之所亡,與戰敗而亡者,其實亦百倍。則秦之所大欲,諸侯之所大患,
固不在戰矣。思厥先祖父暴(ㄆㄨˋ;同曝)霜露、
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孫視之不甚惜,舉以予人,
如棄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後得一夕安寢,起視四境,而秦兵又至矣。
然則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無厭,奉之彌繁,侵之愈急,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
至於顛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此言得之。
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與嬴(接近得勝者)而不助五國也。
五國既喪,齊亦不免矣。燕、趙之君,始有遠略,能守其土,義不賂秦。是故燕雖小國而後亡,
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荊卿為計,始速禍焉。趙嘗五戰於秦,二敗而三勝。後秦擊趙者再,李牧連卻之,
洎(ㄐ|ˋ;到﹑及)牧以讒誅,邯鄲為郡。惜其用武而不終也。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可謂智力孤危,
戰敗而亡,誠不得已。向使三國各愛其地,齊人勿附於秦,刺客不行,良將猶在,
則勝負之數,存亡之理,當與秦相較,或未易量。
嗚呼!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事秦之心禮天下之奇才,並力西向,
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勢,而為秦人積威之所劫,
日削月割以趨於亡,為國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哉!
夫六國與秦,皆諸侯,其勢弱於秦,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苟以天下之大,
下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國下矣。
(北宋積弱不振,以堂堂大國之尊,卻對契舟遼國採取納幣輸絹的低姿態,以求苟安。
蘇洵這篇文章具有時代意義,批判了當時政府賄賂遼國的不當外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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