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谿(江西省金谿縣;王安石外祖父的家鄉)民方仲永,世隸耕(世代耕田)。仲永生五年,
未嘗識書具(不認識紙筆墨硯),忽啼求之(忽然向父母哭吵要紙筆墨硯)。
父母異焉(訝異),借旁近與之。
即書詩四句(寫出四句詩),并自為其名(寫上自己的名字)。其詩以養父母、收族(團結族人)為意,
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人們指著東西,讓他作詩,他立刻便揮成詩),
其文理(文采道理)皆有可觀者。
邑人奇之(鄉人視之為天才兒童),
稍稍賓客其父(宴請仲永的父親),或以錢幣乞之(拿錢求仲永寫詩)。
父利其然也(認為有利可圖),日扳(ㄅㄢ;
帶著)仲永環謁(到處拜訪)於邑人,不使學(沒有讓他好好學習)。
予聞之也久。明道(宋仁宗年號)中,從先人(父親)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
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仲永寫出來的詩句,不能如過去所聽聞的那般神奇)。
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
曰:「泯然(形跡消滅的樣子)眾人矣。」 (仲永與一般人沒什麼兩樣)
王子(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一般人)遠矣
。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最後成為平凡人,是因為沒有接受後天的良好教育)。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就算有天賦,若沒有接受後天的教育培養,
也會變為平凡大眾)。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邪?(若沒有天賦,固然已經是平凡人了;若還不接受教育,恐怕都稱不上是平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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