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沅弟書

曾國藩

Tony私藏的古文觀止

弟左右:五福堂有回祿之災,幸人口無恙,上房無恙, 受驚已不小矣。其屋係板壁紙糊,本易招火。凡遇此等事,只可說打雜人役失火, 固不可疑會匪之毒謀,尤不可怪仇家之奸細。 若大驚小怪,胡想亂猜,生出多少枝葉,仇家轉得傳播以為快。惟有處之泰然, 行所無事。申甫所謂「好漢打脫牙和血吞」,星岡公所謂「有福之人善退財」, 真處逆境者之良法也。

弟求兄隨時訓示申儆(ㄐ|ㄥˇ;警告); 兄自問近年得力,惟有一悔字訣。兄昔年自負本領甚大,可屈可 伸,可行可藏;又每見得人家不是。自從丁巳(西元1857年,咸豐7年)、戊午(西元1858年,咸豐8年)大悔大悟 之後,乃知自己全無本領,凡事都見得人家有幾分是處。故自戊午至今九載,與四十歲以前迥不相同。大約以能立能達為體; 以不怨不尤為用。立者,發奮自強,站得住也。達者,辦事圓融,行得通也。

吾九年以來,痛戒無恆之弊;看書寫字,從未間斷;選將練兵,亦常留心,此皆自強能 立工夫。奏疏公牘,再三斟酌,無一過當之語、自誇之辭,此皆圓融能達工夫。至於怨天 本有所不敢,尤人則尚不能免,亦皆隨時強制而克去之。

弟若欲自儆惕,似可學阿兄丁戊二年之悔,然後痛下鍼砭(ㄓㄣ ㄅ|ㄢ; 一種以石針刺經脈穴道的治病方法;比喻規勸過失),必有大進。立達二字,吾於 己未年,曾寫於弟之手卷中。弟亦刻刻思自立自強。但於能達處,尚欠體驗;於不怨尤處, 尚難強制。吾信中言皆隨時指點,勸弟強制也。趙廣漢之賢臣,因星變而劾魏相,後乃 身當其災,可為殷鑒。默存一悔字,無事不可挽回也。(同治六年正月初三日)


曾國藩(西元1811-1872年),字滌生,湖南湘鄉白楊坪人。道光18年(1838年)進士。 咸豐、同治年間,內有太平天國之亂,外有英法聯軍之禍。咸豐二年(1852年)冬, 太平軍之亂,曾國藩以在籍兵部侍郎奉命督辦湖南團練,乃集合羅澤南、胡林翼、彭玉麟等創立湘軍, 初肅清湖南,進而與太平軍角逐長江,卒平定太平天國之亂。曾國藩積極提倡洋務運動,為晚清著名的政治家, 同時是一位軍事家、文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