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聞齊有無知之禍,而桓公以興;晉有驪姬之難,而文公用伯。
近世趙王(趙王如意,為呂后所殺)不終,諸呂作亂,
而孝文為大宗(漢文帝繼任為帝)。
繇(由)是觀之,禍亂之作,將以開聖人也。
故桓、文(齊桓公、晉文公)扶
微(危;微小)興壞,尊文、武之業,
澤加百姓,功潤諸侯,雖不及三王,天下歸仁焉。文帝永思至德,以承天心,崇仁義,省(減輕)刑罰,
通關梁(暢通關門橋樑),一遠近(待人無遠近親疏之別),
敬賢如大賓,愛民如赤子(嬰兒),
內恕(推想)情之所安,而施之於海內,是以囹圄(ㄌ|ㄥˊ ㄩˇ;牢獄)空虛,
天下太平。夫繼變化之後,必有異舊之恩,此賢聖所以昭天命也。
往者,昭帝即世而無嗣(無子),大臣憂戚,焦心合謀,皆以昌邑尊親,
援而立之。然天不授命,淫亂其心,遂以自亡(昌邑王無道,被大將軍霍光所廢,迎立宣帝繼位)。
深察禍變之故,乃皇天之所以開至聖也。故大將軍受命武帝,股肱漢國(霍光受遺昭輔政),披肝膽,
決大計,黜亡義,立有德,輔天而行,然後宗廟以安,天下咸寧。臣聞《春秋》正即位(求繼位必得之於正統),
大一統(重視一統)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與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
正始受之統,滌(清除)煩文,除民疾,存亡繼絕,以應天意。
臣聞秦有十失(十種過失),其一尚存(還有一種過失遺留至今),
治獄之吏是也。秦之時,羞文學,好武勇,賤仁義之士,貴治獄之吏;正言者謂
之誹謗,遏(ㄜˋ;阻止)過者謂之妖言。故盛服先生(指儒者)不用於世,
忠良切言皆鬱於胸,譽諛之聲日滿於耳;虛美熏心,實禍蔽塞。
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方今天下賴陛下恩厚,亡金革(兵甲)之危,
飢寒之患,父子夫妻戮力安家,然太平未洽者,獄亂之也。
夫獄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復生,絕者不可復屬。《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寧失之不按常法,以避免濫殺無辜)。」
今治獄吏則不然,上下相敺(驅),以刻(嚴刻)為明;
深者(用法嚴深者)獲公名(公平之名),
平者多後患(用法持平者反而自己有被誣失職的後患)。
故治獄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是以死人之血流離於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死刑犯)之計(數目)歲以萬數,
此仁聖之所以傷也。太平之未洽,凡以此也。
夫人情安則樂生,痛則思死。棰楚(鞭打)之下,何求而不得?
故囚人不勝痛,則飾辭以視(示)之;吏治者利其然,則指道以明之;
上奏畏卻(畏上奏為上司所退回),則鍛練(深文之吏,使巧使人入罪,如鍛鍊治金般的熟巧)而
周內(羅織以成其罪;內,納也)之。蓋奏當之成,
雖咎繇(皋陶,舜時名臣,以善治獄聞名)聽之,
猶以為死有餘辜。何則?成練(巧入罪名)者眾,
文致(偽造罪名)之罪明也。
是以獄吏專為深刻,殘賊而亡極(無極,無終止),媮(偷)為一切,不顧國患,此世之大賊也。
故俗語曰:「畫地為獄,議不入(罪人也不肯進去);
刻木為吏,期(必)不對(罪人也不肯對質)。」
此皆疾吏之風,悲痛之辭也。故天下之患,莫深於獄;敗法亂正,離親塞道,莫甚乎治獄之吏。
此所謂一尚存者也。
臣聞烏鳶(鷙鳥,形狀如鷹)之卵不毀,而後鳳凰集;誹謗之罪不誅,而後良言進。
故古人有言:「山藪(山林草澤)藏疾(毒害),
川澤納汙,瑾瑜(美玉)匿惡,國君含詬。」
唯陛下除誹謗(誹謗之罪)以招切言,開天下之口,
廣箴諫之路,掃亡秦之失,尊文、武之德,省法制,寬刑罰,以廢治獄,則太平之風可興
於世,永履和樂,與天亡極(無極,無終止),天下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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